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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国民议会通过削弱总统特权的宪法第18修正案

来源:新华网
2010年04月08日23:39
  新华网伊斯兰堡4月8日电(记者田宝剑 晏忠华)巴基斯坦国民议会8日一致投票通过宪法第18修正案,同意废除前总统穆沙拉夫颁布的宪法第17修正案,取消总统解散议会的特权,同时宣布解除总理不能担任三届的禁令。

  巴国民议会当日逐条审议名为“第18修正案”的宪法改革草案,同意总统必须在同总理协商后才有权任命军方领导人。

  国民议会表决同意穆沙拉夫1999年底发动政变推翻时任总理纳瓦兹·谢里夫的行动违宪。为防止军人干政,国民议会还同意,任何人如果支持军事政变,将以叛国罪被起诉。

  国民议会还通过一项提议,决定将该国普什图族人占多数的“西北边境省”正式更名为“开伯尔-普什图省”。

  2003年穆沙拉夫执政时期,巴议会通过宪法第17修正案,该法案宣称总统有权罢免总理、解散议会、控制核权力和任命军队最高领导人等。随着宪法第18修正案被通过,巴总统的许多权力将被转移到总理和议会方面。

  巴基斯坦总理吉拉尼对该修正案的通过表示祝贺。他说,今后巴议会的独立将得到保证,这将对巴未来政治产生重大影响。

  巴执政党人民党和最大反对党巴穆斯林联盟(谢里夫派)以及其他反对党都对该宪法修正案表示支持。巴宪法专家认为,新的宪法修正案将使议会权力得到加强。

  经过长期磋商,巴各主要政党代表于3月31日签署了第18修正案草案。修正案对现行宪法进行80多处修改,主要包括废除总统解散议会的特权、扩大地方政府的权力、建立完全独立的选举委员会等,同时还涉及最高法院法官任命、推行义务教育以及加强地方政府职权等。

  第18修正案还将提交参议院审议。根据巴基斯坦宪法,宪法修正案必须经过国民议会和参议院三分之二多数同意才能通过。
责任编辑: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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