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辜负了“人民的信任”,要求从轻处理
新快报讯
湖南省株洲县县委书记龙国华在即将调离之际,突击提拔调整100多名干部,因此被当地群众称为“卖官书记”。4月1日,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龙国华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龙国华犯受贿罪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公诉方指控,龙国华从1998年至2007年,在分别担任攸县县长、株洲县委书记、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91.646万元、1.67万美元。检察机关的起诉书详细分述了龙国华205笔涉贿记录:行贿人53人,多为老板、下属,行贿的动机或为承揽工程,或为调动提拔。
“后果惨痛,影响很大。”这是龙国华在庭审时为自己总结的一句话。整个庭审过程,龙国华表现得较平静,他认可了检方的指控,表示诚恳接受法律制裁,但希望法院本着“治病救人”的态度,对他依法从轻处理。
在法庭最后陈述阶段,龙国华动容地表示,自己现在非常悔恨,辜负了“人民的信任、父母的养育和家人的支持,不仅毁了自己,也给家庭和亲人带来了深重的灾难”。(《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