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教育局6日下发紧急通知,要求中小学、幼儿园加强安全管理。通知强调:“要及时掌握了解学校及周边不稳定不安全因素,特别是对校园周边精神病人、失意、失败等群体要高度关注。” (《潇湘晨报》4月7日)
很明显,长沙教育部门这一通知,是从此前福建南平校园惨案中吸取教训,要求中小学、幼儿园注重“排摸”影响校园安全的一切因素。可是,我实在想不出,学校该怎样去及时掌握学校及周边不稳定不安全因素,又怎样去区分失意、失败群体,如果某所学校发生类似安全事故,是不是要追究学校收集“情报”不得力的责任呢?
这是典型的“头疼医疼,脚疼医脚”,甚至不顾混淆学校和社区、政府的责任。让学校去及时掌握校园周边的不安全因素,不但超越学校的职责范畴,还有可能反过来让学校不安全。试想,如果有“精神病人”、“失意人”、“失败人”知道学校派人在暗中“盯梢”、“观察”自己,即便原来对学校没有敌意,都很有可能生出敌意来。而且,一校周边的“失意人”、“失败人”如果想以学校为攻击目标,他完全可以选择另一所学校,这时,学校该怎么掌握情况并防范呢?南平惨案中,持刀行凶者就不住在校园周边。
另外,这一做法无疑让教育者成为“告密者”。这让我想到前不久昆明的一种“创新做法”,要求每个中小学班级设立“小信息员”,去收集校园周边不良青少年的活动情况。看来,有关部门对于发展、培养学校“告密者”的创举乐此不疲。
其实,把“失意人”、“失败人”作为社会的不安全因素的想法,恰恰把这一群体变为“不安全因素”。“失意人”和“失败人”或许客观存在,但这种称号本就具有歧视性。他们需要的是关爱、社会的救济,而不是监控。现在,教育部门要学校去及时掌握他们的情况,表明政府部门和社区管理的缺位,而学校掌握他们的情况,是汇报给政府部门让他们去关爱、救济吗?从这一通知中,我看不出来。
对于一起校园惨案,进行反思,是积极并有意义的,但在笔者看来,对南平校园惨案的反思,目前还停留在如何就事论事加强校园周边安全这一浅层次上,而没有引起对社会救济制度和构建社区教育委员会的思考,这样的校园安全管理,依旧十分脆弱。
对于社会的“失意人”、“失败人”,政府应组织社区的力量,进行物质救济和心理疏导,发挥社区管理与服务的作用,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而不是被社会抛弃和敌视。进而,在每一个社区,应建立社区教育委员会,此委员会有权参与学校办学的管理与决策,这样,学校的办学将受社区的监督,而社区也将为学校的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国家教改《规划纲要》明确提到,“引导社区和有关专业人士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但这还没有被各地提上议事日程。因此,每逢发生校园安全事件,政府部门做得最多的是立即下发通知,“三令五申”。校园安全事件也就在这一道道通知中反复上演,给大家吸取不完的血的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