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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居民有病不医状况有改善医药费难控制

来源:新华网
2010年04月09日19:28
  新华网北京4月9日电(记者周婷玉)《2009年我国卫生事业发展统计公报》近日公布,卫生部9日解读公报数据时指出,2009年我国居民“有病不医”状况正在改善,但医药费用控制难度不小。

  公报数据显示,2009年,全国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为54.8亿人次,入院人数为1.3亿人,比上年分别增长了12.0%和15.4%。

  “医疗服务利用的增加,表明前些年社会反响比较强烈的"有病不医"状况正在改善。”卫生部有关负责人说,城乡居民医保覆盖面增加、住院补偿比例提高和门诊统筹试点等医保制度的不断完善,加上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使得原来受到压抑的医疗需求得到了部分释放,医疗服务利用相应增加。

  同时,数据表明,从患者就诊的医疗机构构成看,到基层医疗机构就诊比例增加。2009年,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院、门诊部、诊所、村卫生室等诊疗人次达到33.9亿人次,占总诊疗人次的61.7%,比上年增长1.3个百分点。

  公报数据显示,我国医疗服务效率提高明显。主要体现在:医务人员工作量增加,病床使用率增加,平均住院日缩短。2009年,全国医院病床使用率为84.8%,比上年提高3.3个百分点。乡镇卫生院病床使用率60.7%,比上年提高4.8个百分点。乡镇卫生院病床使用率提高幅度较大,说明病人向基层医疗机构流向明显。

  此外,从公报数据来看,2009年卫生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医药费用控制就是其中的难题之一。2009年医院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159.5元,住院病人人均费用5951.9元,分别比上年上涨了8.9%和8.6%。卫生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病人医药费用控制难度较大,凸显了医改工作的艰巨性和公立医院改革的紧迫性。

  相比之下,基层医疗机构医药费用相对低廉。2009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门诊费用分别是医院的1/2和2/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住院费用不足医院的1/3和1/5。这位负责人说:“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引导患者流向基层医疗机构是减轻病人经济负担的最有效途径之一。”
责任编辑:刘士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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