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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工业排污口已基本取缔

来源:新华网
2010年04月10日14:58
  新华网北京4月10日电(顾瑞珍、俞菁)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日前表示,2009年我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大部分地区已基本取缔一级保护区内的工业排污口。

  记者从环境保护部、监察部等国务院九部门联合举行的“2010年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各地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后督察。2009年全国共检查3177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取缔关闭一级保护区内企业287家、直接排污口220个;取缔关闭二级保护区内企业444家,拆除违法建设项目780个。

  目前,全国大部分地区已基本取缔一级保护区内的工业排污口,二级保护区内排污口及违法建设项目整治也取得一定成效。

  与此同时,各地还陆续颁布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的相关规定,调整并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山西省环保厅、监察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污染源清理整顿及节能减排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通知》,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污染源清理整顿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安徽省将饮用水水源地整治范围延伸至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辽宁省大连市环保局专门成立水源地监察大队;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颁布《南宁市饮用水源保护条例》,进一步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的长效措施。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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