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将抑郁症妻子赶出家门 法院判其尽扶养义务
来源:
京华时报
2010年04月11日01:41
本报讯(记者裴晓兰)康女士患上抑郁症后,其丈夫贾先生不但不给其治病,反而将她赶出家门。生活无着落的康女士将丈夫告上法院。记者昨天获悉,顺义法院一审判决贾先生应对康女士尽扶养义务,给其生活费和医疗费。
康女士诉称,2004年,她与贾先生登记结婚,婚后无子女。2006年,她患上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此病为弥漫性,不能治愈。由于压力过大,2007年2月,她又被安定医院诊断为抑郁症及双相情感障碍。妻子患病在身,贾先生不但不尽做丈夫的义务,还将房门换锁,使康女士有家不能归。无经济来源的康女士,生活无保障,要求贾先生给付自己医疗费和生活费。
开庭时,贾先生称,他每月收入只有1000余元,还要偿还房屋贷款,每月只能给付妻子200元,医疗费也只能部分负担。
法院审理后认为,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现康女士患有疾病,无工作和经济来源,需要贾先生的帮助,贾先生应尽扶养义务。对康女士要求贾先生负担已花医疗费和今后医疗费的请求,法院予以支持。但康女士要求的生活费数额过高,法院适当调整为每月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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