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青年时报
时报讯 近日,一则有关经适房的消息在网上引起热议。嘉兴市建委及嘉兴市各相关政府部门制定实施的《2010年度嘉兴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中规定:凡是家庭成员中拥有汽车的嘉兴市民,将无权申请今年的经适房。而且《实施细则》中还特别指出,即使是今年1月1日(含)后把车过户掉的,仍视为有车。
嘉兴市建委住房保障科科长王建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新政之所以特别针对有车族做相关规定,是因为目前我国公民个人财产透明度不高的缘故。
王建华说,按照《实施细则》规定,申请经适房的嘉兴市民家庭年收入必须低于18184元。但目前的实际情况是,我国公民个人收入分为显性收入和隐性收入两部分。显性收入即工资性收入,这一点比较容易算清,但各种隐性的财产收入就不是那么一目了然了,有的家庭一年的隐性收入甚至超过其显性收入。
正是为了大致衡量出一个家庭隐性收入的多少,嘉兴有关方面经过慎重考虑,才把是否有车作为能否申请经济适用房的一个标准。
对嘉兴新近出台的经适房新政,网上虽然叫好声一片,但也有不少人明确表示反对。前几年,省外某地曾经发生过经适房住户养名犬的事,引来一片批评之声。政策制定者的初衷是,有条件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家庭,是不太可能养得起一辆私家车的。但是,也有网友认为这个规定不能将有车的人一棍子打死。
有网友就发帖说,我全家人都没有工作,且三代同堂,家里就我一个人靠拉货养家,我算不算有车一族?新政规定似乎缺乏人性化的一面。
然而,更多的网友还是对嘉兴此次经适房新规表示赞同。事实上,目前经适房最纠结的地方,在于申报人资质的认定。深圳经济适用房桃源村三期,最近竟曝出地下停车库停放的车辆价值在20万元以上的占了两成,气得全国网友口诛笔伐。后来该市相关部门表态说,当初的申报是按正常程序走的,至于申报者当时提供的材料是否全面真实,时隔多年也就不甚了然了。
这说明什么呢?说明经适房要避免“鸠占鹊巢”现象发生,资质认定第一关需要格外小心。
正如嘉兴市建委的王建华所言,我国公民个人收入有显性收入和隐性收入两部分,很多家庭的隐性收入会高于显性收入,即使是显性收入,也很难查清查透。
然而无论如何,汽车目前毕竟属于中高端消费品,对于一般家庭来说,购买和养护成本难以承担。嘉兴市建委的一位工作人员算了一笔账,按养一辆普通汽车来算,一年光保险费用就要4500元左右,加上每个月500元左右的油费,以及保养费、停车费、过路过桥费等相关费用,算起来一年差不多在1.5万元左右,这几乎是《实施细则》规定的低收入家庭一年的经济收入。
这位工作人员说,一个真正低收入的家庭,是没有能力来养车的,所以,“有车族”的家庭收入,应该会超过申请经适房家庭的标准。
事实上,虽然不能将有车族申请经适房搞“一刀切”,但从实际出发却是目前较为行之有效的办法。一方面主管部门不可能对申请人的经济状况查个透彻,另外有车家庭的家庭收入难以精确认定。所以“一刀切”虽不完美,但却是个次优之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