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华夏经纬网
华夏经纬网4月12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瑞士洗钱举报中心(MROS)发言人贝蒂告诉媒体,该中心在2008年间举报陈水扁家族涉嫌洗钱,并非该中心怀疑陈水扁贪污,而是陈家在瑞士的银行报案,该中心调查后发现有洗钱嫌疑,才交瑞士司法部门侦办。
据报道,根据瑞士检察院先前公开的文件,2008年8月14日,瑞士联邦候补检察官哈克曼女士发函给伯恩台湾办事处,要求台湾当局协助调查陈水扁之子陈致中夫妇于2007年向瑞士账户汇入310万美元,涉嫌洗钱。
在检察官的请求协助调查信中,黄睿靓在瑞士美林银行开设两个账户;在2007年2月与3月,汇入两笔来自新加坡瑞士信贷银行的2100万美元;同年5月,黄睿靓委托美林银行代为在开曼群岛注册BOUCHON LTD公司,将这比钱转入该公司账户;同年11月底,陈致中又将1000万美元从苏黎世的皇家苏格兰银行汇入BOUCHON LTD公司。至此,大笔款项从瑞士转入开曼群岛的“瑞士美林”账户。
瑞士洗钱举报中心表示,因汇款人对金钱来源交待不清及事由不寻常,而瑞士自从1998年4月1日开始实施反洗钱法,瑞士当局有义务追查陈家的洗钱行径。贝蒂说,“瑞士银行在经手涉嫌洗钱业务时,有义务向我们提供信息;我们会根据具体情况调查,如果涉及洗钱及犯罪,就会上报司法部门”。
至于这笔7亿台币最近能否汇回台湾?瑞士检察官虽已同意将款项汇回台湾,但因台湾仍有死刑,台方必须保证对涉案者不实施死刑的承诺,而陈家的认罪态度也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