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建中铸就“廉洁工程”
来源: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2010年04月13日07:22
本报记者陈松
2010年4月,汶川特大地震后的第二个春天。一座座新城在灾区拔地而起,一个个村庄焕发生机。
来自国家的统计数据表明:汶川地震重灾区已完成投资6545亿元,占规划总投资的65.5%。
史所罕见的资金投入和项目建设,为我省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监督检查提出严峻的课题。面对挑战,震后两年来,省委、省政府坚持一手抓恢复重建,一手抓监督检查,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密切配合、认真履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大力支持,确保了灾后恢复重建廉洁高效、既快又好。
向党和人民负责、向历史负责。省委、省政府将灾后恢复重建的监督检查工作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就恢复重建监督检查工作,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奇葆,省委副书记、省长蒋巨峰多次指示,要求做到“既快又好”。省委、省政府强调要强化资金物资的监管,坚持阳光重建、廉洁重建,提出“公告天下、取信于民”等系列重要工作思路。我省成立了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加快灾后重建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省纪委书记和常务副省长任组长,办公室设在省纪委、省监察厅,各市(州)、县(市、区)均成立了相应机构。
省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把监督重心向基层倾斜,强化一线力量,做到监督到县乡、覆盖到村社。从全省各职能部门抽调近300名干部,组成7个市(州)和省级机关监督检查工作组,44个县(市、区)工作组,坚持一线驻点和巡回检查。截至目前,省监督检查工作组检查项目上万个,发现具体问题7300余个,督促整改纠正6000余个。
各级选聘建筑、造价、财会和招投标等方面的专家作为第二批社会监督员,参与资金管理、项目建设的监督。通过构建专门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政府监督与社会监督相衔接的监管体系,大额资金、重大项目同时接受当地监管部门、上级派驻监督组、社会监督员和群众多重监督。
援建项目是异地重建、异地管理、异地监督,如果处理不好,既可能产生监督真空,也可能出现重复检查影响重建工作正常进行。于是,监督合力从探索走向实践
全国各地对口支援四川地震灾区重建已近两年。2月5日下午,四川省纪委、省监察厅在省委大院召开对口援建资金物资监管工作座谈会,援建方和受援地的监管人员齐聚一堂,商讨如何进一步加大监管合力,推进监管工作。
援建是在异地进行,对监督检查工作是个全新课题。如何做到既监督到位,又保证和促进恢复重建工作正常进行?创新机制,监督合力从探索走向实践。
为加强服务保障和协调联系工作,我省从省纪委到受灾市(州)、县(市、区)、乡镇纪委都确定了负责联系协调工作的领导和人员。
北京援建方形成“临时党委负总责,组织人事部门牵头,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责任网络体系,从市委组织部派员具体负责干部监督工作;市审计局派人对援建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和监督。同时,通过与什邡市的共同努力,构建起组织有力、协调一致、简洁高效的灾后重建对口援建监督检查工作领导机制。
广东在援建汶川时,采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凡“交钥匙项目”的监管,以广东方面为主,定期向汶川通报工程进展和审计监督情况;“交支票项目”的监管,以汶川方面为主,定期向广东通报援建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监管主体分工责任明确且互相配合,消除了监管真空。
其他援建省市都和对口援建县市建立了类似的制度,明确了专门的监督机构。
面对动辄上亿元的重建项目,如何保证资金的安全运行?围绕重点领域、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形成了我省监督检查工作的鲜明特点
2009年7月,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映秀镇水田坪正式运行。阿坝州州本级及汶川、黑水等13个县限额以上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土地(矿权)招拍挂和国有资产出让等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均在交易中心进行。截至2009年底,中心共组织开标108个项目142个标段,节约资金2.35亿元,平均节约率为22.83%。震后,我省将项目资金及工程建设监管作为重点,研究制定了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物资管理监督办法,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检查办法等系列规章制度,使资金项目管理和监督检查有章可循。
省“5·1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委员会建立了重建资金管理数据库,做到资金来源明确、去向清楚。省有关部门联合印发《政府性资金投资项目统计监测工作方案》,对政府性投资项目进行监测,确保每笔钱用得明明白白。省财政厅研发“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管理系统”,建立项目立项、审批、实施情况动态跟踪监督机制。出台捐赠款物管理使用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行政效能问责等规定,严明法纪“红线”,督促责任落实。
“围绕重点领域、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建章立制,是我省开展监督检查的鲜明特点,成效显著。”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说。
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省委、省政府严查快办重处恢复重建和扩内需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用严明的纪律保障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四川矿山(集团)公司灾后投资1.5亿元新建铜体生产线。在该项目开建过程中,江油市某干部伙同某村支书企图将铜体生产线项目拆迁中的青苗及附着物补偿款转入个人账户。由于防范在先,两人在造假私分4万余元款项后即被司法机关立案查处。
我省采取开通统一举报电话、建立网上举报信箱、在群众集中安置点设立投诉点等方式,积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强网上舆情监控和相关线索收集分析和排查,认真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建立信息沟通、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及时组织力量深入一线明察暗访、调查核实。对查实的问题,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积极回应社会和网络舆情关注的问题。
2009年,全省查处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方面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及其他人员共计277人,其中35名党员干部被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查处落实扩大内需、灾后恢复重建等政策方面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共计6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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