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4月12日讯(记者 良子 实习生 陈永斌 特约记者 陈世清)近日,在海口市城西路一斑马线上发生一起车祸,海南某高校一女学生在通过斑马线时被飞驰而来的小货车撞飞,该女学生因抢救无效死亡,事后经海口市交警支队认定该肇事司机负全责。
3月7日20时20分许,陈某驾驶琼A80620号小货车沿着城西路由西向东行驶,行到城西路某银行前人行横道处,撞到在人行横道由南向北行走的行人石某,造成石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于3月14日中午死亡。
根据现场勘查检验、鉴定结论、当事人陈述等证实:此交通事故陈某驾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不停车让行,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陈某系驾车肇事者,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的规定,是造成事故的原因。石某正常行走无交通违法行为。
综上所述,海口市交警支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认定陈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石某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