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县原政法委书记5年受贿260余万被判17年
来源:
中国新闻网
2010年04月14日08:28
4月11日,临泉县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杨华杰受贿、行贿案,在阜阳中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杨华杰犯受贿罪、行贿罪,被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7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据法院审理查明,身为公安局长,杨华杰5年内敛财260余万,为了自己职务升迁他也一样行贿了30多万。
杨华杰,男,现年45岁,界首市人。2004年1月至2009年一直担任临泉县公安局长。
2009年9月29日涉嫌受贿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12日被批准逮捕。
阜阳中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杨华杰于2004年春节前至2009年6月初,先后收受49人所送钱物折合人民币2608872元、购物卡44000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另为谋取职务升迁等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计304000元。(石中原、吴尚)
(来源:中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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