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电工看影视片自学偷盗技术
“飞天大盗”割保险箱盗64万现钞
记者 罗剑华
晨报讯 昨天13时45分,普陀区法院第一法庭,六台摄像机布置到位,镜头一致对准了被告席。稍后,一名矮个小伙子怯生生地被法警领进法庭,他向旁听席扫了一眼,没有亲友到庭。空荡荡的法庭里除了记者,就只有被摄像机聚焦的他。
矮个小伙名叫张荣兴,今年28岁了,起诉书上的罪名是盗窃。别以为他只是一般小偷小摸的蟊贼,听完了公诉人的指控,才知道眼前这个习惯性耸动着下巴的小伙子,在去年11月29日深夜的一番作为,不但配得上法庭内的超多镜头,甚至就连好莱坞警匪片中的普通窃贼也要自愧不如。
那夜10点,张荣兴带着事先准备好的作案工具,来到一家大型商场。他先是混在边门送货商的人群中,大模大样地进入了有保安看守的商场内部;接着潜入到商场空调机房,揭开了机房顶部的装饰板,钻进了商场的挑空隔层,再凭借他之前踩点的记忆,来到了商场财务室的上方;凌晨刚过,巡视保安不再出现,他利用从保洁房临时“借用”的铝合金人字梯,顺顺利利地跳进了房门紧锁的财务室;紧接着的第一件事,就是用事先准备的黑色喷漆,将室内的两处监控探头全部喷瞎;在撬开好几个抽屉都没发现财物的情况下,他决定动用“终极武器”——一套便携式的氧炔切割器材,铆准财务室内最大的一个保险箱,开始了切割破拆;十多分钟后,保险箱终于洞开,里面的64叠人民币全部落入小伙的囊中。
背着两大包钞票,小伙没再按原路逃跑,而是选择了从商场地下的停车库,再经过相邻的一家餐饮店,最终安全逃离了层层戒备的商场……极端复杂的作案路线、计算精准的作案时间、齐备的现代化作案设备,如果不是一枚留在案发现场的烟蒂和氧炔钢瓶上的指纹让他不久后落网,张荣兴的这次盗窃作案绝对堪称完美。
由于张荣兴对盗窃指控不持任何异议,对作案事实全盘承认,甚至放弃了法院为其指派辩护律师的机会,这宗案值64万余元的保险箱盗窃案,昨天以普通程序简化审理的方式,很快完成了整个庭审。末了,针对公诉机关“在10年至13年以内量刑”的建议,普陀法院决定择日进行公开宣判。
[庭审对话]
法官:你为什么要对这家商场下手?
张荣兴:因为我曾经在这家商场干电工,部门经理故意整我,不让我转正,还扣了我的工资。
法官:怎么会想到用氧炔切割的办法盗窃?
张荣兴:是我从电视、电影上看到的,好像有一部电影就是这么演的。
法官:你是怎么策划进入财务室的?
张荣兴:以前我在商场财务室的隔层上干过活,知道里面的情况,可以从其他房间的隔层上过去。
法官:这些钱你是怎么处理的?
张荣兴:我把钱偷偷放在宾馆房间的隔层上,用1000元买了部手机、交了房费、买了两只箱子装钱装衣服、晚上开房又用掉几千元。
法官:有什么需要自我辩护的吗?
张荣兴: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