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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涉黑“虾霸王”受审 声称“不是老大”(图)

来源:红网
2010年04月15日09:40

  4月14日,公安部督办的湖南“2008年一号涉黑大案”开庭,宣读起诉书时,被告人之一摸了下头。图/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 华剑


  21人受审 长沙“虾霸王”当庭否认“我不是老大”

  红网长沙4月14日讯(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 龚芳柳 通讯员 胡琳伟)“律师,请你说话尊重点,我没有拉拢任何人加入。”

  “我们只是在一起做生意,虾子公司没有注册过,我更不是什么老大。”

  ……

  站在被告席上,人称“虾霸王”的被告人陈桂明,使劲全身解数辩解他没有组织、没有领导、没有参加黑社会组织。

  14日,公安部督办的湖南“2008年一号涉黑大案”,以广东惠州人陈桂明为首的,企图垄断湖南鲜虾市场的特大涉黑团伙,21名被告人受审,检方指控这伙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四大罪名。

  21名被告人涉嫌4宗罪

  上午9时许,长沙中院第一审判庭,以陈桂明为首的涉黑团伙在此受审。

  21名被告人被法警押进法庭,旁听席上很多被告人的家属纷纷站了起来,挥挥手。法警要其坐下,注意法庭纪律。

  “2007年10月份以来,被告人陈桂明伙同被告人林妈运、刘荣企图垄断湖南南美白虾的货源供应……”18页的起诉书,检察官足足花了53分钟才读完。

  21名被告人中,9人来自广东,其余均来自广西和湖南常德、益阳。

  检察官指控21名被告人,涉嫌4宗罪名: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

  3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提起了近200万元的民事赔偿。

  两次开会欲成立“虾子公司”

  由于被告人多,法庭首先对检方指控的第一起犯罪事实进行审理,也就是这些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检察官说,2007年下半年,马王堆海鲜市场的鲜虾悄然涨价,而这一直接原因与陈桂明这伙人有直接关系。

  2007年10月份以来,被告人陈桂明伙同被告人林妈运、刘荣企图垄断湖南南美白虾的货源供应,为此,被告人陈桂明纠集向湖南市场提供南美白虾供应的广东、广西五个供货商林武、陈仲逸、陈戈、李贞祥、王少棉(另案处理),在广东中山横栏镇两次开会欲成立“虾子公司”,垄断湖南省南美白虾的供应。

  双方约定由陈桂明给每个供虾商每人10万元保证金,保证湖南市场的南美白虾只能由以上五名供货商供应,并将虾子的价格在原有的价格基础上每斤抬高1元作为“手续费”,与供虾商五五分成。双方谈妥后签订了《湖南省基围虾供销协议》。

  2008年7月15日,“虾子公司”正式大规模运转。

  “虾子公司”的主要成员多数为广东人,他们遥控指挥在湖南市场的垄断行为,并由盘踞在湖南的打手或马仔完成。

  威胁“不听话”供应商

  检方审理查明,2008年7月15日至今,陈桂明团伙共获得非法利润320万元,林武、陈仲逸、陈戈、李贞祥、黄新年等人各分得利润四五万元。

  陈桂明依据罗国荣、林妈运等人反映在2008年6月27日拦截北海运虾车辆时,发现有个女人随车,陈桂明通过林武查证,该女人可能是供虾商李某之妻。为教训李某之妻,陈桂明指使罗国荣、林妈运等人欲将跟车女人砍伤。为此,林妈运。罗国荣等人窜至长沙市并叫来刘荣带路认人。

  2008年6月30日凌晨4时许,邹岳祥、刘荣伙同李家明等人持刀,将正在捡虾的被害人曾某误当作供货商李某之妻砍伤后逃离现场。

  还有,为继续教训向湖南市场运虾的广西供货商,陈桂明指使林妈运、罗国荣等人司机破坏北海运虾车辆。

  2008年7月8日晚23时许,邹岳祥开着皇冠车伙同谢作霖、韩建平等人至高速,拦截运虾车。这伙人仍汽油瓶,将运虾车点燃。导致车后排正在睡觉的司机烧成重伤。

  另外,他们还5次故意毁坏逼别人加入公司。

  庭审直击

  浑身解数辩解自己不是公司老板面对检方的指控,陈桂明始终不承认他是这个公司的负责人。

  “你们股东有没有专人联系?”法官问。

  “没有,我们天天在一起。”陈桂明回答声音很洪亮,反应很快。

  “你们获利的钱是怎么分的?”法官追问。

  “我不知道,钱是林妈运和邹岳祥负责。”

  对于陈桂明不直接回答问题,法官多次提醒。

  而对于其他被告人辩护律师提问,陈桂明显得更胸有成竹。

  “你在拉拢邹岳祥加入时,你有没有告诉他你们是做什么?”律师问。

  “律师,请你说话尊重点,我没有拉拢任何人。”陈桂明提高声音。

  “你们虾子公司是什么时候成立的?”律师继续问。

  “虾子公司没有注册过,我们当时也没想过这是虾子公司。”陈桂明说话声音越来越大,“我不是老大。”

  法庭上,陈桂明使用浑身解数,辩解他不是公司老板,他没有指示其他人做任何事。而那些违法犯罪的事情,一些都是他和别人坐在一起商量过的。

  由于案情重大,涉案人员多,法院安排连续三天开庭审理此案。14日下午5时许,第一天庭审结束,次日再审。

  相关新闻

  长沙虾价已恢复正常

  大快人心。听到陈桂明团伙受审的消息,长沙马王堆海鲜市场的很多经营户表示“解恨”。

  “从他们手里买虾,每斤要多收二三块钱的保护费,不买就得挨打。”曾遭遇过“虾子公司”的“劝说”,而未听劝的长沙马王堆海鲜市场的经营户吴某说,那段时间是人心惶惶,很多运送海鲜的货车都被砸,一些供虾商被砍伤。

  吴某算了笔账:长沙每天虾子销售约2万斤,幕后组织企图垄断虾子销售,操控价格,按每斤涨3元计算,正常情况下,他们每天可多得6万到7万甚至更多暴利,累积计算,每月非法赢利达200多万元。

  由于价格上涨,吴某的销售额直降,很多原来在市场进货的买主,也不敢再来马王堆。

  “现在价格正常了。”吴某说,目前他们直接从珠海等地进货,价格便宜,他们发货量也越来越大,长沙周边市区很多销售商也到市场来拿货了。

  庭审当中“不是老大”的老大

  晓宇

  传说蝌蚪们庆祝“六一”儿童节,集体下馆子点菜,不幸碰到“爆炒田鸡”一道,蝌蚪们于是悲愤难抑,同声高唱:“我不想不想长大”。

  黑社会的老大们,在法庭之上,没有蝌蚪那般天真,但总不缺乏蝌蚪高喊“不想长大”的幽默,他们在面对指控时,一般会高喊:“我不是老大。”14日,以广东惠州人陈桂明为首的特大涉黑团伙21名被告人在长沙受审,这一团伙依靠暴力企图垄断湖南鲜虾市场,此案为公安部督办的湖南“2008年一号涉黑大案”。面对以“虾子公司”为黑社会团伙外衣的指控,陈桂明辩解:“虾子公司没有注册过,我们当时也没想过这是虾子公司。”最后,他终于像一个老大一样声称:“我不是老大。”

  黑社会的话语真的像天气一样善变,这个春天,涉雨,涉旱,涉热,涉寒,外带涉震,所有的黑社会头目总是这样,平时什么都涉,就怕别人不承认他是老大,到了法庭之上,涉什么既然无法推脱,就是不肯承认自己是老大。陈桂明这时也许忘了,他为了垄断湖南省南美白虾的供应,是怎样指使组织人员威胁砍杀其他供应商的,又是怎样拦截运虾车、扔汽油瓶,破坏经济秩序并给无辜的人造成伤害的。

  也许是巧合,14日,名动一时的重庆市公安局原常务副局长、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涉黑案在重庆一审宣判。这位重庆五大黑帮的“保护伞”,曾经的“老大”,庭审时走路一瘸一拐,起立回答问题则必须由两名法警搀扶,他一审被判处死刑,而他的妻子周晓亚则是5名同案犯中获刑最轻的,宣判后,文强面色平静,当庭未说话,而周晓亚却瘫倒在地,不断跺脚,失声大哭,在两名法警的搀扶下,才被带离法庭。

  老大毕竟是老大,此老大比起湖南这位“不是老大”的老大来,自然不可同日而语,文强为恶更巨,心态自然也不存侥幸,但同日受审,人生际遇却也让人同此感慨: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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