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严惩“问题”开发商 禁止6家企业开新盘
来源:
新华网
2010年04月15日16:13
新华网长春4月15日专电(记者郎秋红)不按合同交房、收了费用却不给购房者办产权……这样的开发商今后很难再混下去。日前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向全省发布公告,严肃查处6家“问题”开发商,在遗留问题未处理完毕前,禁止其承担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我们希望通过这样的行动,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利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处处长李世中说。据了解,这次被查处的长春新兴建业房地产公司、吉林中润地产等6家开发企业,在项目开发中,分别存在被拆迁人无法回迁、超期回迁、长期未给购房人办理房屋产权、因债权债务纠纷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未按照合同约定向购房人交房等问题,有的问题已存在数年。其中有一家开发商,竟然把老百姓的回迁房卖了,导致几百人迟迟无法回迁,开发商却换个地方又去搞开发赚钱。“这种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事情必须受到惩处。”李世中说。
近年来,由于房地产价格飞涨,房地产市场秩序混乱,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事情层出不穷。而《房地产法》中,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条款少之又少,更给了开发商可乘之机。李世中说,由于房屋交易更多是一种民事行为,能够运用行政手段进行干预的部分十分有限。目前吉林省正在起草房屋交易条例,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提供更多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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