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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班违规“住”进居民楼 不屑整改令照开不误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2010年04月16日07:44
幼儿班设在居民楼内
幼儿班设在居民楼内

  □记者周广现实习生李书娜文记者杜小伟图

  核心提示

  按照规定,幼儿园必须设置在一个独立的园舍内,可南阳路新天地幼儿园却把幼儿班设置在住宅楼里,3月11日一名幼儿在此丢失,当时金水区教育体育局要求幼儿班“必须在两周内搬离住宅楼”,可如今1个多月过去了,3个幼儿班仍在住宅楼内上课。

  现场:幼儿园在居民楼里设班开课

  前天上午,记者赶到郑州市南阳路北段的新天地幼儿园,该园设在亚新美好时光小区内。其中,3个幼儿班设置在22号楼2单元1楼的3套房子里,该楼有18层,单元门敞开着。记者看到,一个幼儿班的大门虚掩着,房子的客厅里有十多名3岁幼儿正在做游戏。一名女老师说,幼儿园这一段一直在开着,没有停。接孩子的部分家长说,幼儿园的大部分幼儿在小区的另一栋楼下上课,那里有个单独的院子,22号楼内有3个幼儿班,已经存在一年多了。3月11日上午,一名两岁零9个月的幼儿在22号楼内的一个幼儿班走失,后有热心市民在小区400多米外的南阳路上找到孩子,把孩子交给金水公安分局南阳新村派出所。

  家长们说,发生孩子走失的事情后,他们很为自己的孩子担心,认为幼儿班没有设在单独的院子里是孩子走失的主要原因,后来他们向省教育厅咨询,教育厅有关人士告诉他们,为了对幼儿负责,2004年12月河南省教育厅就专门下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幼儿教育管理的若干意见》),要求幼儿园必须设置在独立的园舍内,门口有专人值守。

  调查:“整改令”下达一月未见执行

  3月15日,记者曾就家长反映的情况采访了金水区教育体育局教育科的侯科长。她说,幼儿园必须开设在独立的园舍。经初步核查,他们认定新天地幼儿园有违规办学行为,他们已对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并要求该园必须在两周内把设在住宅楼里的3个幼儿班的孩子进行分流,不得再在住宅楼里上课。

  那么,为什么在幼儿走失1个多月、金水区教体局教育科已对其下达整改通知后,新天地幼儿园仍旧在住宅楼内上课呢?

  记者昨天和新天地幼儿园的施园长进行联系,但一直没有联系上。

  昨天下午3时许,记者联系上了金水区教育体育局教育科的侯科长,在记者说明来意后,她说,她在忙,一个小时后,她回到办公室会给记者打电话,但一个多小时过去了,她也没与记者联系。

  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的李晴川律师说,国家明确规定幼儿园不能开设在住宅楼里,在任何情况下都没有商量余地,而新天地幼儿园却硬要把3个幼儿班开设在住宅楼里,这是漠视幼儿安全的表现,区教体局在知道这种情况后,不采取有效措施制止这种违规行为,这是履行职责不到位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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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郑小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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