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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陕西界碑处频发事故 一个月连死4人无人管

来源:大河网
2010年04月16日08:13
  核心提示

  去年秋,我省卢氏县和陕西省洛南县联合修建一条跨省公路,不料在两省界碑处连续发生两起事故,共致4人死亡,事发后4位死者的家属分别获得16万元~19万元不等的赔偿。但是,围绕有关部门是否瞒报漏报事故、事故责任人该不该受到刑事追究等问题,卢氏和洛南两县安监局或说不知此事,或说事故发生地在对方一侧,不归自己管。至今,两起事故责任人一直没有受到查处。

  死者家属要求追责

  死者家属焦科翔、罗建忠等人说,近期,他们先后到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安监局反映此事。在安监部门给他们出具的“来访事项告知单”上,记者看到批示:“请事故发生地安监局核实事发具体地点,并酌情处理。”

  “死了4个人,事故至今无人上报,无人查处,如果我们拿了几个钱就啥都不说了,岂不是拿命换钱,死者在九泉之下能安息吗?”分别在北京和厦门打工的焦科翔、罗建忠坚持认为,不查个水落石出,就不能警示那些把人命不当回事的相关责任人。

  30多天砸死4人

  近日,记者跟随死者家属来到豫陕两省交界的事发地,这里是深山区,黄河支流洛河从此流过。在洛河南岸的山崖上,新开辟了一条从卢氏县木桐乡窑沟村到陕西省洛南县王岭乡木场村的公路,此路全长3.5公里。全部工程由卢氏一方出资,洛南一方协调木场村路段的占地事宜。

  卢氏县出资修路,是因为窑沟村一带距离洛南县三要、灵口两个大集市较近。为方便群众赶集,木桐乡政府就向县交通局争取了几十万元资金,先开辟出这条跨省公路的路基,日后再铺水泥路面。

  工程于2009年8月底动工。承包工程的包工头是木桐乡人石某。死者家属说,当年9月7日,公路修到豫陕两省交界一个界碑处,民工放了一排炮炸开山石,随后,民工韩建明开始干活,不料,被炮炸酥的山石垮塌下来,当场将其砸死。

  当年10月12日,在距离上述事发地点不过20多米远处又发生一起事故:民工罗套针、石书友、焦云山等3人也被山石砸死。

  前后两起事故,时隔不过35天。

  人命能否一赔了之

  事发后,卢氏县木桐乡、窑沟村干部出面与死者家属协商,最终赔偿韩建明家属16万元、罗套针家属19万元、石书友和焦云山家属各17万元。

  死者家属说,任何一项工程都有组织指挥机构,保障施工安全当是其中一项主要内容。可是,参加修路的民工对记者说,在这项工程施工中,无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也无安全警示、防范措施,也无人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而且,发生一次事故后,工程负责方仍不吸取教训,导致更大事故发生。

  事故责任方则认为,钱已经赔了,再追究这个、查处那个有啥意思?

  死者家属不能接受这个态度,他们说,4条人命,岂能拿钱一赔了之?因此他们才向上级举报。

  事故责任该谁查两县各有各说法

  两场事故,都发生在两省界碑处,那么,界碑在哪里呢?记者与众人在现场没找到。

  据事发时在场民工说,因为施工,立界碑的地方被破坏,界碑被人挪走了。

  死者家属罗建忠说,事发当时,他们就将事故上报到卢氏县安监局,但是无人对事故作出调查结论,无人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在现场,记者致电卢氏县安监局王副局长。他说,根据现场勘察,韩建明死亡现场在两省界碑偏河南一侧,但是这起事故无人上报,他们此前并不知道。这起事故应由卢氏县调查处理。而罗套针等3人死亡的现场则在两省界碑偏陕西一侧24米处,这起事故应该由陕西方面处理。

  据罗建忠咨询三门峡市交通局,上述工程属“村村通”工程项目,是窑沟村向乡里申请,乡里向县里争取的项目,项目责任单位是木桐乡政府,行业管理部门是卢氏县交通局,施工单位是窑沟村。

  昨日,记者随罗建忠等人到陕西省洛南县安监局采访,该局副局长贾金良说,他们已经确认出事路段属河南管辖,即使在陕西境内,项目责任单位和施工单位与包工头都是卢氏方面的,因此,应该由卢氏一方调查处理才对。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为较大事故。若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政府、安监部门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被依法给予处分。特别重大以下等级事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不在同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派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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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news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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