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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街面垃圾整治新举措:上门摇铃催你倒垃圾

来源:大江网
2010年04月16日09:54

  “叮铃铃”摇铃催你倒垃圾

  南昌市推行定时、规范、摇铃上门收集垃圾举措方便主干道店面经营业主

  本报讯杨宝珍、记者朱瑾报道:今后,沿街店面倒垃圾将有时间限制。昨日,记者获悉,在“店面乱倒”整治活动中,南昌市除加大对乱扔乱倒垃圾管理和处罚力度外,今日起还将推行定时、规范、摇铃上门收集垃圾举措,以方便主干道店面经营业主倒垃圾。

  当日,记者从在青山湖区召开的整治现场会上了解到,此次整治活动期间和今后,主干道店面经营业主均不得乱倒垃圾,包括不得将零散垃圾和袋装垃圾置放、倾倒在门外,市容部门将在每天3个时段,即上午8时至10时、下午2时至4时、晚上7时至9时,派人摇铃上门收集店面垃圾。各经营业主在上述3个时段内听到铃声后,可主动将垃圾置于收集车内。

  截至目前,定时摇铃上门收集垃圾的主干道涉及解放东路、上海路、北京东路、顺外路、学院南路、南京东路、江大南路、国安路、国威路、高新大道、京东大道、洪都中大道、北京西路、解放西路、师大南路、洛阳东路、岔道口东路、新魏路。其他道路将在以上主干道推行举措取得经验后,全面铺开逐步到位。

  另悉,根据南昌市政府要求,即日起,有关部门还将加大对乱扔乱倒垃圾行为的处罚力度。其中,对不履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责任或清扫保洁未达标或不按时收集生活垃圾的,单位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个人处以2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对清运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单位自行清运生活垃圾、房屋装修垃圾未申报,或未按规定的时间、线路清运,或未倾倒到指定地点的,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随地吐痰、便溺的,处以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对乱扔果皮、烟蒂、纸屑、口香糖、塑料袋、快餐盒等废弃物的,处以5元以上10元以下罚款;对乱倒乱扔垃圾、粪便,乱倒、乱排污水,或乱抛大件生活废弃物、动物尸体及随地填埋、焚烧垃圾等废弃物的,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对倾倒量大、危害严重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未经批准设置垃圾处理场、粪便处理场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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