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学东 刘昊) 四川省宜宾市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开展“检调对接”工作,着力构建三大息诉罢访机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2007年至2009年,该市检察机关妥善处置涉检信访案件160余件,其中,控申部门息诉罢访86件,刑检部门通过恢复性司法刑事和解轻微刑事案件52件。
关口前移,着力构建多元涉检信访息诉机制。这一机制要求领导亲自接访,在坚持每月两天检察长接待日的基础上,增设领导带班和预约检察长机制。以宜宾市检察院为例,该院增设了每周五领导带班接待制和预约检察长接待制。
2007年4月,家住宜宾市长宁县的黄某夫妇因不服中级法院刑事判决,四处上访要求检察机关抗诉。宜宾市检察院受理申诉后,专门成立了息诉工作组,经审查后认为案件不符合抗诉条件。宜宾市检察院检察长国建亲自接访,与案件代理律师交换意见,并派人专程前往长宁县与黄某夫妇座谈交流,黄某夫妇最终表示接受法院刑事判决,依法协商民事赔偿,不再上访。
创新机制,着力构建规范有序的刑事和解机制。宜宾市检察机关建立了刑事和解案件的可行性评估制度,在执行刑事和解之前检察机关要听取双方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和有关社会组织、职能部门的意见,就达成刑事和解的可行性、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进行评估。
与此同时,宜宾市检察机关建立刑事和解公开听证制度,使刑事和解案件做到程序公正、阳光透明,确保刑事办案质量。
关注民生,着力构建双赢的民事申诉执行和解机制。为转变长期以来民行检察工作片面关注法律效果、偏重“抗诉成功率”的执法理念,宜宾市检察机关将与群众利益有着密切关系的民事申诉案件的息诉工作摆上一个重要位置,主动将部分案件提交到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进行调处,促成执行和解,实现和谐公正的双赢。
宜宾市检察机关还突出重点,将拖欠民工工资、可能引发涉法上访等容易导致矛盾激化的案件优先列入执行和解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