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最新要闻 > 世态万象

劫匪持仿真枪闯银行抢劫 人质诉银行索赔8万元

来源:法制晚报
2010年04月16日14:03

  持仿真枪闯银行劫人质 “球童劫匪”被判12年 此案引发另一起民事诉讼—— 全国首例被劫人质诉银行索赔

  记者上午获悉,持仿真枪在建设银行北京洋桥支行内劫持一名银行女保洁员后,抢走14万元现金的商某被二中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此案还牵出另一起民事案件,被劫持的女保洁员昨天向丰台法院递交诉状,要求建行北京洋桥支行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8万元。

  据悉,这是全国首例被劫人质索要精神赔偿的案件。

  最新进展

  状告银行法院立案

  据悉,保洁员乔某向劫匪商某提出了赔偿,最后在法院的调解下,商某的父母赔偿了她7000元。但事发后,乔某因身体原因未再上班。

  乔某认为,洋桥支行作为金融行业从业者,负有对其营业场所安全保卫的职责,对包括她在内的每一个在其营业场所内办理业务的人员均有保障安全的义务。

  此外,在事发过程中,银行措施不力,致使自己的生命安全始终处于歹徒的威胁之中。因此,银行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她要求银行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8万元。

  今日上午,丰台法院已经受理了此案。据了解,因被劫持为人质而向第三方索要精神赔偿的,在全国从未有过,乔某为第一人。

  人质自述

  “我脑袋嗡的一下一片空白”

  一提起2009年4月30日,今年47岁的乔某眼眶一红,她低下头捂住嘴,采访在呜咽声中艰难地进行。

  事发时,银行内人很少,乔某打扫完卫生后坐在1号柜台前办理转账业务。突然有人勒住了她的脖子,然后一把冰冷的水果刀顶着她的下颌。一个男子的声音响了起来:“抢劫,把钱拿出来”。

  “我脑袋嗡的一下一片空白,不敢相信在电影中看见的抢劫银行的场面让自己碰上了。”乔某说。

  她说,她当时用力挣扎想脱身,但对方使劲把她的头摁向柜台。摁了两下,她的下颌和左手手腕在挣扎中被刀划伤。

  “那个男的拖带着我从银行的后门走了出去,当时我被吓瘫了,都不知道怎么被救的。”乔某说。

  经法医鉴定,乔某的伤势构成轻伤。

  一个月后患上“精神病”

  在事发后,乔某用“不堪回首”形容出事后自己的生活——无论白天还是黑夜都不敢一个人待着,晚上总是做噩梦。

  “稍微有一点大的声音,我就会浑身发抖。见到与抢劫男子年龄相仿的人也会很紧张。”乔某表示。

  2009年5月20日,乔某被北京安定医院鉴定为反应性精神障碍。

  抢劫案还原

  突发危机女保洁员遭挟持

  商某出生在河北涿州农村,是家中的独子。2009年案发时他只有16岁。

  据二分检指控,2009年4月30日14时20分许,商某来到丰台区马家堡东路的建设银行北京分行洋桥支行内,左手持尖刀、右手拿仿真手枪劫持正在该行办理业务的保洁员乔某,并冲着柜台里的银行工作人员喊:“抢劫,把钱拿出来!”

  见工作人员动作缓慢,商某用刀将乔某的下巴划伤,并喊道:“你们是不是见血才给钱啊。”

  拖延时间工作人员拿出零钱

  据在1号柜台的银行工作人员韩涛称,当时商某非常激动,不停地用枪指向柜台里,为了拖延时间,韩涛故意拿出一些10元的零钱给商某,其间有同事报了警。

  看见只有零钱,商某再次用枪指韩涛,要求其“拿大票”,要不就杀人质。无奈之下,韩涛只好给了商某14万元。

  封堵退路保安放下卷帘门

  在韩涛与商某周旋的过程中,银行工作人员引导正在办理业务的其余8名顾客逃离银行,保安员将银行前门的卷帘门放下,锁住。另外一名保安将银行的后门打开。

  将14万元装入一个黑色背包后,商某劫持着人质欲走时发现银行前门已经被锁住。他情绪大变,不停地踹门,寻找出口,当发现银行后门开着时,商某挟持着人质走了出去。

  逃跑失败被民警扑倒在地

  银行的后门位于东丽温泉小区内,就在商某走出银行时,接到报警的丰台分局洋桥派出所的民警们也已经赶到现场。

  商某挟持着人质直奔在小区门口的一辆桑塔纳轿车,想坐车逃跑,但没有成功。于是商某走到马路上,拦截过往的出租车,可是连拦两次,出租车都没有停下。

  此时,2名民警和一名群众同时扑过去,将商某扑倒在地,夺下枪和刀,人质被安全解救。被劫走的14万元也一并起获。

  抢劫者身份

  曾是高尔夫俱乐部球童

  在庭审中,商某对检察院的指控全部承认。

  商某说事发前一天,他在大兴某市场里花20元买了一把仿真枪,2009年4月30日当天又带着一把刀,从大兴坐公交车来到洋桥附近。下午2点多,他来到建行北京分行洋桥支行,观察了一会儿,发现附近没有民警,于是戴上墨镜冲了进去。

  检察院查明,事发前,商某在大兴区某高尔夫俱乐部当球童,一直住在单位宿舍。2009年4月23日因被客人投诉,后停岗培训。因为没钱花,于是商某决定抢劫银行。

  抢劫者现状

  已在监狱服刑

  2009年9月21日,二分检以抢劫罪将商某公诉至二中院。同时提出,商某犯罪时虽然已满16岁,但未满18周岁,建议从轻处罚。

  而辩护人认为,商某系初犯、未成年人,虽然数额巨大,但所抢赃款已起获并发还,未给事主造成财产损失,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因此请求法庭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

  最终法院采纳了此建议,以抢劫罪判处商某有期徒刑12年,罚金1.2万元。

  目前,商某已经在监狱开始服刑。 文/记者洪雪

转发至:搜狐微博 白社会
责任编辑:静娅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