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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正式实行差别房贷 农、中、建、交研究细则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2010年04月19日01:55

  银行启动差别化房贷

  工行已正式实行,农、中、建、交四大行正在研究实施细则

  本报北京讯(记者姜业庆) 为贯彻落实4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政策要求,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16日,中国工商银行率先对外表示,已开始正式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农、中、建、交四大行也表示将严格执行国务院房贷新政策,目前正在研究实施细则。

  工商银行对新签订合同和审批的个人住房贷款实行的新规是: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大幅度提高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建设银行等表示,始终按照国务院政策精神和有关监管要求,支持居民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严格执行对贷款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信贷政策,并加大执行力度。

  1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提高贷款购买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

  据此,中国银监会有关负责人16日表示,银监会加强对各类房地产贷款行为规范的监管,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切实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要求,防范房地产信贷业务各类风险,实行动态、差别化管理的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中国人民银行也于近日召开行长办公会,部署落实国务院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政策措施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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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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