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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被水泥活埋工友救援被扣钱 厂方称违规操作

来源:新华报业网-南京晨报
2010年04月19日08:08

  清理原料仓时,不慎落入深达10米的仓内,南京板桥水泥有限公司职工万先生被水泥料活埋长达40分钟。在工友的及时抢救下,他捡回一条命,却落了一身伤。万先生要求厂方申报工伤时,被厂方拒绝,参与救助他的工友也被厂方扣了工资。近日,万先生来到雨花台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受伤员工

  被水泥活埋40分钟险丧命

  今年44岁的万先生是南京板桥水泥有限公司的清仓工。去年12月20日,单位领导要他和5个工友一起清理原料仓。“仓里灰尘多,仓口被盖起来了。我进去后两眼什么也看不见,一脚踏空就掉下去了。”万先生回忆说,当日午间12时40分,他掉进了深达10米的水泥原料仓里。堆积在周围的水泥熟料不停往下掉,瞬间,他便被埋在了水泥粉中,呼吸困难。

  “幸好当时我的一个工友看到了,就出去喊人来救我。他们把我从水泥堆里挖出来,送到医院抢救,我才捡回来一条命。”万先生表示,当他被工友们拉出来时,已经被水泥活埋了40分钟,神志完全不清。现在想想,他就后怕。

  “真可怕啊,我们进去清仓时,单位领导都没有给我们发安全带!”万先生称,他自1998年进厂以来,水泥厂原料仓就发生了2起死亡事故和1起重伤事故。其中1起死亡事故,他曾经目睹。“当时一个工友掉进仓里,人被拉出来的时候,浑身都黑了,仓里滚热的水泥把他的皮都烫没了,惨不忍睹。我那次掉下去的时候,也以为自己百分之百要死了。”万先生悻悻地说,经历了这场事故后,工友的惨状一直浮现在他的眼前。

  单位停发生活费拒报工伤

  “我在医院住了半个多月,现在脖子还痛,医生要我多休息,不要干重活。”万先生拿出病历和医生开具的病假条说。万先生的病历上写着:右肺挫伤、吸入性肺炎、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应激性精神障碍。

  “出院后,我让厂里给我申报工伤,但是厂里就是不同意。”万先生说,厂方不但不给其申报工伤,而且除了最初的抢救费,其他任何费用都没有支付,“我出抢救室的当天,厂里拿了我的医保卡办了住院手续。出院时,我医保卡里的1500元钱,全部没有了。”万先生说,他出事后,厂方从未派人来医院看望过他,也没有给他发任何生活费。“我现在只有两个要求,一是给我报工伤,二是在我病休期间多少给我些生活费和后期治疗费。”万先生向雨花台区法援中心工作人员求助。

  “今年3月份,我看厂里不给我申报工伤,觉得不能指望厂里了,就自己去了劳动部门,以个人名义申报。”万先生说,“我以个人名义申报工伤,要有证人出具证明,但救我的5个工友,4个都不肯给我写证明。”万先生表示,工友私下告诉他,他们之所以不愿给他作证,是因为厂里发话了,谁敢说此事谁就要被开除。一个姓龚的工友因为为他写了证明,受到了打击报复。

  万先生表示,厂方下了“封口命令”后,他个人申报工伤之路更加坎坷。

  救援工人

  厂里要封口,作业无安全措施

  听完万先生的陈述,记者随即采访了救出万先生的工友龚某。“我当时和老万都在仓里干活,我看见他突然就掉下去了,我就赶紧喊人来救。”龚某表示,万先生和他进原料仓时,厂里没有提供任何安全措施。

  “我们把他救出来了,没有发生人员死亡事故。可是厂里不但不表扬我们,还给我们每个人扣了500元工资。他们还叫我们不能对外面说,谁说开除谁。”龚某说,当时参与救援的5个人每个人被厂方扣了500元。

  龚某的妻子于女士告诉记者,“他们那个清仓的工作非常危险,每次有清仓的活,我都不让他去。人在下面清仓,厂里又没有安全带,上面也没个人看,出了意外,喊都没有用,那个仓太深,外面听不到。”于女士说,万先生出事后,厂里没有明确原因便扣了每个工友500元。“领导要他们不要闹,就是如果不举报的话,那500块钱就会分几个月返还给他们。”于女士说。

  厂方

  安全制度、安全措施不让瞧

  4月16日,为进一步了解此事的来龙去脉,记者赶到了板桥水泥厂,约见了该厂的法人代表岳某。岳某表示:“工伤可以自己申报,也可以企业申报,他走的是自己申报的这一条路。”当记者问岳某企业为何不给万先生申报工伤时,他不愿正面回答,只含糊地表示:“你们不要老盯着(这个问题),盯着也没有必要,实际情况是他自己已经申报了。”

  对于万先生等人反映的不给工人提供安全带情况,岳某解释,按厂里的规定,工人进入清仓工作状态前,安全主任必须到仓库领取安全带,每个工人均有一根。记者询问:“既然每个工人入仓都有安全带,为何万先生入仓时却没有?”岳总责怪说:“是他自己冒冒失失地就进去了,是他没有按安全程序来做。”

  关于万先生所说的5名工友均被扣500元一事,岳某说:“扣500块钱,是因为他们没安全带,违反了我们公司的安全制度。”

  听了岳某的话,记者提出想见一见当日负责领安全带的安全主任,岳某回绝了。记者又表示想看一看公司的安全制度,也同样遭到了拒绝。“这个没有必要,我给你看,意义不大”。随后,记者表示想现场看一看车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岳某依然没有答应:“这个不能满足你。”

  近日,记者与雨花台区法律援助中心取得联系。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经为万先生办理了相关援助手续,目前,法援中心正在为万先生安排法援律师,收集证据,为万先生维权。

  晨报将继续关注此事。

  作者:汪晨 周莺/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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