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发放物资优先保障遇难者家庭与老弱妇孺
来源:
京华时报
2010年04月21日04:19
据新华社电 民政部昨天发出紧急通知,要求青海省民政厅切实做好玉树地震灾区发放救灾物资工作,发放物资要优先保障遇难者和重伤员家庭、孕妇、婴幼儿、孤儿、孤老和残疾人员。
为保证救灾物资有序接收、及时发放,民政部要求,灾区各级民政部门要在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及时组织、协调和调运救灾物资,认真做好救灾物资的登记接收、清点、入库和发放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救灾物资的保管,坚决避免因管理不当造成浪费。救灾物资接收和发放情况要定期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在受灾群众临时安置方面,民政部要求,尊重群众意愿,鼓励自力更生,采取分散安置和集中安置相结合等多种方式进行。在救灾帐篷集中安置点,要设立管理机构,实行社区化分片管理,指派干部开展驻点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受灾群众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通过紧急采购和调运、协调建立流动商业网点等方式,解决受灾群众生活必需品问题,尤其要提供符合当地群众民族习俗和生活习惯的生活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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