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记者/陈作成通讯员/罗玉虹黄少辉)普宁法院最近审结一起拐卖儿童案。3年前,母亲为了钱出卖自己的儿子,3年后,法网恢恢,其终难逃法律的制裁。
被告人陈某,女,广西人,几年前来到普宁后嫁给了当地一个普通的农民房某,因家境一般,生活过得比较拮据。看着别人兜里大把的钞票,陈某产生了落差感,心理有点失衡。2003年夫妻生得一子小房,但儿子的出生并未能使陈某的心安定下来,她幻想着能一夜暴富,只恨找不到门路。看着儿子一天天长大,陈某竟鬼使神差地萌生了卖子求财的念头。不久,陈某便经人介绍联系了一名30多岁男子为买主。2006年9月26日,在普宁市大坪镇某村一小巷,陈某与该名男子像在市场兜售商品般讨价还价,最终以2万元将儿子“出售”。
事隔3年后,陈某终难逃法律的制裁。庭审中,坐在被告人席上的陈某神情失落,若有所思。可是,面对小房至今仍下落不明的事实,骨肉已分离,家庭已破碎,错误已无法挽回。最终,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5年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