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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赶在病重丈夫死前起诉离婚 自称已分居10年

来源:东南新闻网
2010年04月22日10:26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4月22日讯(本网记者 杨梅香 魏柳菁 谢向明) 丈夫病重生命垂危,医生说活不过一个月了。听到这个消息后,妻子忙向法院递交诉状,要求与丈夫离婚。

  她与丈夫结婚20多年,为何选择在丈夫弥留之际离婚?妻子陈花(化名)说,丈夫谢辉(化名)“对不住她”,她希望丈夫死后,自己的名字不要出现在他的灵位上。于是,赶在丈夫死前,她向法院提出离婚。

  向法院起诉后6天,谢辉因病过世。前日,泉港法院鉴于被告一方去世,裁定终结此案。最终,陈花也达成心愿,自己的名字并没有出现在灵位上。

  妻子:

  自称分居10年丈夫“对不住她”

  陈花是泉港山腰人,今年46岁。昨日,她向记者讲述了自己和丈夫谢辉20多年的“恩怨”。

  1988年,经媒人介绍,陈花与同龄的谢辉结婚。婚后,他们生有2男1女,现在孩子都已经成年。陈花说,虽然她和谢辉的婚姻关系保持了23年,但早在10年前,夫妻俩的感情就出现裂痕,经常吵架甚至大打出手。后来,丈夫搬到厦门生活,两人分居至今已有10年。

  陈花说,在这期间,丈夫对她和儿女不闻不问,没尽到做父亲的责任,没承担抚养孩子的费用。她只好出外找工作,当清洁工人,靠着几百元的工资独自将孩子拉扯大。去年,她带着孩子搬出了夫家,到外面租房子住。

  正因为如此,陈花认为丈夫“对不住她”。在得知丈夫得重病时,她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我不希望自己的名字出现在他的灵位上”。今年4月2日,谢辉过世。陈花说,“我到现在也不知道他到底得的是什么病,他去世我也没去看他”。

  夫家:

  临死时提离婚她“不仁义”

  昨日,从谢辉的哥哥谢明(化名)那里,记者却得到了另一个版本的说法。谢明说,陈花和弟弟感情不好,的确已分居10年,但弟弟却支付了3个孩子的抚养费。他说,大约10年前,弟弟到厦门去务工,偶尔回家。但即使在外面,弟弟还会寄孩子的抚养费回家,直至孩子初中毕业。

  “但无论怎样,病危前提离婚,她有点不仁义。”谢明说,陈花跟他的几个兄弟关系都不好,但陈花在弟弟临死时提出离婚,让他们很意外。“再怎么说,弟弟跟3个孩子有感情”,谢明说,弟弟出殡时,3个孩子还前去送行了。孩子们的做法,更让他觉得弟弟“确实对孩子尽了一份责任”。

  儿子:

  父亲杳无音讯10年母亲独自抚养长大

  对于父亲,谢辉的二儿子谢亮(化名)说,对于生病前的父亲,他印象很模糊。

  谢亮今年22岁,已经在工厂打工了。他说,自己读初一时,父亲没打招呼就走了。当时,母亲还找了父亲一段时间,但没找到。后来,母亲便很少提起父亲,他也不知道父亲去了哪里。父亲走后,母亲到工地做小工、当清洁工,供兄妹三人读书。再加上外婆等人的帮助,他们顺利上完初中。如今,他的妹妹还在读高中。

  “我不知道父亲有没有寄钱回来。”谢亮说,他认为母亲抚养他们“真的很辛苦”。今年父亲病重,提出要见他们兄妹3个,母亲不是很愿意,“后来,父亲出殡时,母亲叫我们去送父亲一程”。谢亮说,当时母亲叫他们去,他们兄妹便去了。在灵位上,他看见了他们兄妹3人的名字,但母亲的名字没刻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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