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23日讯 一个在走路,一个骑着摩托车经过,原本是井水不犯河水,可是18岁的小翟等人看见别人骑着摩托车超过了自己,很不爽,上去对摩托车主一顿狂扁,还威胁摩托车主拿出2000元来“消灾”。
昨天(22日),小翟和他的三个同伴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拘役四到六个月。
小翟和他的三个同伴年纪都不大,从安徽、河南来余姚打工,去年12月22日中午,几个人在小曹娥镇自己打工的一家电气工厂附近闲逛。
刚好这个时候,骞某骑着摩托车快速经过。“凭什么他摩托车骑得那么嚣张?还敢超过我们?骑摩托车了不起么?!”小翟这四个“刺头”决定给骞某一点颜色看看。
四人发足狂奔,在马路一侧的人行道上,把骞某拦了下来,二话不说,才一个照面,就抡起拳脚就往骞某身上招呼。
自始至终都莫名其妙的骞某左躲右闪,还是被打成左侧鼻骨线形骨折。
发泄完了对骞某的不满,小翟几人又开始语言威胁骞某,要求他拿出2000元钱来“消灾”。不过等到第二天中午,小翟跟同伴们还是没等到骞某送钱上门。
于是小翟带着同伴来到揍骞某的地方,将骞某堵个正着,威胁他:“明天中午交钱!”
看情形不对,自己跟这几个还没成年的小伙子动手也犯不上,等这几尊“恶神”发泄完不满转身走开,骞某立刻报了警,小翟一伙人很快被抓获归案。
经过审理,余姚市人民法院认为,小翟等人用言语威胁,强行索取公民财物,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