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资料图) 人民网北京4月23日电 今天下午,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同志接受人民网强国论坛视频专访,就“民意表达与官员应对”等话题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当问到对“扔钱门”行为的看法时,伍皓表示希望人们用理性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意见,让自己的表达更能够为社会所接受。“昨天的"扔钱事件"也没有影响我们正常的工作,"扔钱事件"发生,实际上是几秒钟的时间,后来我们的学术交流仍然在正常进行,进行了两个多小时。”
【农科大123】:请问嘉宾:您从“扔钱门”到看民意表达,您认为这是人类成熟文明的象征?还是人类丑陋恶习的暴露?
【伍皓】:首先要说到公民的表达权问题,我觉得最近几年来,可以说公民的表达权越来越受到重视,比如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可以说写进了十七大报告。我这儿特别强调,就说行为表达也是一种重要的表达形式,公民的表达权可以是言论的表达,可以是话语的表达,也可以是文字的表达,我觉得行为艺术,行为表达,也是一种重要的表达形式。但是,表达可能有理性的表达,也有非理性的表达。所以,我们在越来越尊重公民表达权的今天,应该学会理性的表达自己的意见,让自己的表达更能够为社会所接受。所以,我不是太赞成一些非理性的表达形式,每个人的精神、健康和生命,都应该得到最起码的尊重和保护,针对他们的这种人格侮辱和对身体的暴力,这类的表达方式应该摒弃的。昨天的“扔钱事件”也没有影响我们正常的工作,“扔钱事件”发生,实际上是几秒钟的时间,后来我们的学术交流仍然在正常进行,进行了两个多小时。
(以上文字根据直播内容整理,未经本人审阅)
伍皓: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1970年4月生,四川达县人,中共党员,1992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高级记者。
1988年09月考入北京大学中文系,在校期间,作为优秀大学生代表两次在中南海怀仁堂受到江泽民主席亲切接见,1992年毕业后,自愿申请进藏工作。历任新华社西藏分社记者、拉萨记者站站长、政文采访室主任,参与推出了孔繁森、陈金水等全国重大先进典型,荣获西藏自治区首届“十佳新闻工作者”称号,两次受到新华社总社社长通令嘉奖。个人履历
1998年03月起任西藏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1999年10月调入新华社云南分社,任政文采访部主任。
2002年06月主持创办《云南内参》,任新华社云南分社内刊编辑室主任、《云南内参》主编。
2003年04月起任新华社云南分社副总编辑。
2005年09月任新华社云南分社常务副总编辑。
2008年12月任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