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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官带头毁193亩桉树 派出所长不出警被免(图)

来源:南方农村报
2010年04月26日00:07
随着先后两任村主任的争夺,本来很团结的和家村民分裂成两派。图/张睿文 陶丫
随着先后两任村主任的争夺,本来很团结的和家村民分裂成两派。图/张睿文 陶丫

  南方农村报讯:2010年1月20日早上八点,尚在睡梦中的朱宏学被人用力摇醒:“桉树被人砍了!”

  年过半百的朱宏学急忙穿好衣服,迎着严寒夺门而出。奔跑数百米后,他赶到了自己曾经的承包地——边溪岭。

  此时的边溪岭,成片的速生桉伏倒在地,五辆挖土机轰鸣着来来回回,半米多长的砍刀一次又一次地撞击在树干上,发出沉闷的声响,木屑随之四散飞溅。

  在老朱的视线中,广东省雷州市北和镇和家村主任朱康寿带着50多人在193亩按树林里忙碌着,将砍下来的木材一根根搬上车。隔着一株株速生桉,朱宏学和朱康寿,这两位拥有共同祖先的前后两任村主任,怒目相视。

  看到自己苦心经营的林场毁于一旦,朱宏学急忙上前劝阻,换回来朱康寿一句话:“谁拦就打谁。”

  25年心血毁于一旦

  这片速生桉的故事得从上世纪80年代讲起。

  和家村位于雷州市西南,下辖和家、谭蒙、迈创仔三个村民小组,总人口2000多人。1980年代之前,“边溪岭”属于北和镇金竹大队。体制下放后,金竹大队分为和家和金竹两个行政村,“边溪岭”也相应地一分为二,和家村分得193亩。

  1984年,和家村将这193亩土地承包给本村的朱保。同年,朱保以每亩8元的价钱将土地转包给时任村支书的朱宏学。从那时起,老朱就在这片土地上种上了速生桉。1989年,朱宏学因违反计划生育被免去村支书职务。

  1994年,朱宏学“东山再起”,担任了和家村村主任。2005年,朱宏学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败给了同村的朱康寿。

  2001年11月承包合同到期后,朱宏学与村委会将合同续约至2020年。截止2010年,朱宏学在这片林场上倾注了25年心血。

  2010年3月,在桉树被砍两个多月后,徘徊在徒留树根的土地上,老朱不断感叹:“40多万啊,40多万啊,全没了。”

  被翻开的黄土、满地的残枝败叶、日渐枯萎的树根,刺痛的并非朱宏学一个人。

  戴国华在按树被毁一个月之前,刚从朱宏学手里将这片速生桉接手过来,这花了他整整50万元。本来希望大赚一笔,可现在,他面对的是一堆“白送都没人要的垃圾”。

  戴国华绝不愿看到自己的投资打了水漂。按照他和朱宏学的约定,桉树因为朱宏学和朱康寿之间的矛盾而被砍,如果朱康寿不赔钱,“朱宏学就要把那50万退给我”。

  权属争议引发村庄分裂

  作为“毁林事件”的当事人,面对南方农村报记者,朱康寿爽快地承认“是我叫人砍树的,没有砍伐证”。

  不过,朱康寿并不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因为他认为自己“是在维护和家村民小组的利益”。

  朱康寿称,边溪岭应该属于和家村民小组所有,朱宏学从1984开始承包起一直都在“利用职权长期霸占村民集体土地”,自己召集和家村民小组的村民将桉树砍掉是“拿回属于我们的利益”。

  “2001年,朱宏学继续承包边溪岭时,没有召开村民代表大会;2010年,朱宏学将土地转包给不是我们村的戴国华,也没有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朱康寿说,“他们的合同都是无效的。”

  对于朱康寿的说法,朱宏学并不认同:“这片土地历来属于村委会管理,承包合同是我和村委会签的,公章、手续都没少。桉树是我花了20多年时间一根根种下去的,一亩地的成本每年要好几百元,什么时候这些都成了和家小组的了?再说了,我们的合同有效还是无效是他说了算吗?全村三个村小组,凭什么这地就归他们组所有?”

  朱宏学的说法得到了不少村民的支持。和家村现任村支书朱德全向南方农村报记者表示:“边溪岭的土地在历史上一直归村委会使用和管理,从未属于任何一个村小组。”

  尽管二者都声称边溪岭归自己所有,但和家村村委会与和家村小组都拿不出证明边溪岭属于自己所有的土地证或林权证。

  由于双方的矛盾难以调和,现在的和家村,村民们分成了两派,一派支持朱宏学,一派支持朱康寿。

  北和镇党委书记潘晓畅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双方基本上是按照宗族进行划分的,对外还蛮团结,可一涉及边溪岭,矛盾就很大,就差打起来。”

  “毁林事件”中另一个受害人戴国华觉得自己非常无辜,“未经我同意就把193亩桉树砍了,造成损失四五十万,却连林业局发的砍伐证都拿不出来。”更让戴国华不能接受的是,“雷州市林业局的有关人员到该块林地对林木进行估价时,193亩速生桉竟然只值9500元。这太荒唐了。”

  林政不估价公安不立案

  眼睁睁看着速生桉被朱康寿带人砍掉却无能为力,朱宏学和戴国华选择了立刻报警。当他们来到雷州市公安局北和派出所陈述案情时,该所所长罗承怡以一句“你们的合同是假的”将二人顶了回去,拒不出警。

  吃了闭门羹的二人又给雷州市公安局林业分局局长曹日瑞打电话,曹局长告知“我在外面办事,等我回去再处理”。

  朱宏学和戴国华无奈之下踏上了上访之路。2010年春节过后,他们陆续向雷州市纪委、雷州市信访局、湛江市信访局和广东省信访局逐级反映情况。经过多方努力,此事引起了雷州市政法委书记刘耀辉的重视,他要求北和镇委书记潘晓畅亲自组织调处此案,并将处理结果上报雷州市有关领导。

  随后,北和派出所所长因“工作不力”被免去所长职务。除此以外,截至南方农村报记者发稿,当地公安机关尚未就“朱康寿非法毁林”一案作出进一步处理。

  2010年4月7日,雷州市公安局林业分局局长曹日瑞对南方农村报记者称,该局正在核实边溪岭的土地权属和毁林面积,但由于“雷州市林业局林政股不肯对被毁桉树进行估价,导致我们迟迟无法立案,先前估算的9500元只是朱康寿开出的和解赔偿价,不能作为立案依据”。

  据当地一位知情人士向南方农村报记者透露,在雷州,非法毁林的情况非常严重,“比如要砍100亩,只需要向林业局申请一个50亩的砍伐证就可以了,这当中很可能存在腐败问题。”(来源: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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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恺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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