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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女友与他人生子 “吃醋男”出狱一天拿刀砍人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4月26日20:12
  中新网宁波4月26日电 (记者 何蒋勇) 才刚出狱一天,就因为看到自己入狱之前的女朋友已经和别人在一起了,而且还生下了一个孩子,被“醋劲”冲昏了头脑的梅某拿起菜刀就对自己的前女友双脚进行乱砍,结果造成其前女友重伤。今天(26日),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梅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

  梅某今年35岁,是从四川省来宁波余姚的务工人员,因为怕吃苦,他整天游手好闲,不务正业。2008年9月,因犯盗窃罪,他被余姚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到了去年7月18日,因为在监狱中改造表现良好,他被减刑而提早释放回家,但是出狱之后,他并没有吸取教训,珍惜这来之不易的自由。

  出狱后的第二天中午,他来到了以前女朋友王某租住的租房,一是想问问她为什么在服刑期间不来探望自己,二来还想重修旧好。但是王某拒绝了梅某重修旧好的要求,并坦诚自己已经和别人在一起,而且还生下了一个孩子,希望以后梅某不要再来打扰自己。期间,两个人还发生了激烈的争吵,王某要求梅某尽快离开。

  看到王某不仅在自己坐牢期间离开了自己,还和别人生了一个孩子,这让梅某很感觉很气愤,他简单的认为这是王某对自己不忠,对不起自己,还很无情无义。

  冲昏了头脑的梅某拿起租房内的菜刀,就挥舞着向王某的双脚砍去,丝毫没有防备的王某瞬时倒在了血泊中,这时梅某才发现自己又闯下了大祸,遂扔下菜刀就逃跑了。

  经鉴定,王某的伤势已经构成了重伤。

  然而天网恢恢,潜逃半年之久的梅某以为自己躲过了“风头”,公安部门不会管自己的案子,就偷偷的回老家过春节,没想到被守候的公安抓了个正着,最后,法院根据其罪行,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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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anz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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