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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拟提高央企利润上缴比 军工企业酝酿调整

来源:21世纪网-《21世纪经济报道》
2010年04月26日23:48

  重构“国家账本”:国资委酝酿央企分红新策

  21世纪经济报道 邓瑶 北京报道

  核心提示:有关专家指出,央企只要拿出利润的1/10,就能堵上社保资金的窟窿,同时还可以大大缩小行业收入差距,缓解收入不公平的现象。

  提高中央企业(下称央企)红利上缴比例的可能性进一步加大。

  4月26日,一位有色金属行业央企高管告诉本报记者,目前,国资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正在研究提高央企税后利润上缴比例。“关于这一块争论很大,因为很多企业经营状况尚未稳定。”

  国资委一位内部人士也告诉本报记者,提高央企缴利比例的呼声越来越高,国资委除了正在研究缴利比例在原有10%至5%的基础上调高外,还在研究军工企业、转制科研院所企业是否在“免单”期结束后上缴一定比例的红利。

  中国铝业副总经理吕友清对本报记者表示,目前中铝未收到国资委调整红利上缴政策的消息,重新调整缴纳比例存在争议。

  酝酿央企分红新政

  目前,央企上缴红利标准分为三类:烟草、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煤炭五个资源性行业,上缴比例为10%;钢铁、运输、电子、贸易、施工等一般竞争性企业上缴比例为5%;军工企业、转制科研院所企业三年内暂不上缴。

  上述标准自出台以来,就遭到了社会各界的质疑和批评。

  在财政部公布的2010年国家财政预算中,2009年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内的央企,实现利润总额9655.6亿元,实现净利润7023.5亿元,但按比例提取央企税后利润后形成的2010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仅为440亿元,上缴比例仅约6%,甚至比个人所得税还低。

  那么,94%的央企红利流向何处?国资委研究中心主任王忠明解释,央企上缴的红利都交给财政了,剩下的90%至95%用做企业的扩大再生产,用于支付企业经营成本。

  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一位专家对本报记者表示,10%至5%的上缴比例明显太小,从1993年国企改革开始到现在,央企未上缴利润的数额是非常惊人的,这些资金的流向也不透明,从而凸显了央企分红政策调整的必要性。

  在去年的博鳌论坛上,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坦承,目前央企分红政策“起步较低,上缴比例也比较低”,主要原因是,国企还担负着很重的社会负担,很多国企尚未进入良性的可持续发展,只有待这一问题解决后,企业上缴红利会逐步提高。

  目前,央企已渡过金融危机难关,央企分红政策改革被提上日程。

  今年,国务院首次向全国人大报告了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高强直言,国企税后上缴比例较低,“今后应逐步扩大覆盖范围,提高上缴比例,规范企业税后利润分配”。

  随后,财政部将“研究提高中央企业税后利润上缴比例”作为2010年工作要点,并将央企红利首次写入“国家账本”。

  军工企业征收政策将调整

  按照2007年财政部和国资委发布《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军工企业作为第三类企业享受的是暂缓上缴或者免交红利的政策。

  如今,三年期限快到,对于军工企业是否应缴纳一定比例红利的讨论也越来越激烈。目前,市场已传出“军工企业将从2011年开始上缴红利”的消息。

  上述国资委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军工企业是否会缴利,上缴比例多少,要根据军工企业今年的经营状况而定。

  根据工信部公布的数据,2009年,我国军工行业经济利润超过500亿元,军工总产值年均增长28%,远高于2009年央企利润9.8%的同比增长幅度。

  此外,随着经济复苏,央企整体盈利水平正在提高。据国资委公布的数据,今年一季度,央企累计实现营业收入35302.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9.7%;累计实现利润2308.7亿元,同比增长1114.7亿元。

  上述国资委人士表示,新央企分红政策的上缴比例将继续分档实施,新政策的原则性规定基本不会改变。

  央企利润增长为提高上缴红利比例提供了条件,但最终提高多少比例,“目前尚在研究当中,并且有较大争议”。

  联想董事局主席柳传志曾提议,政府要收缴一半国企利润,以增加居民消费。

  然而,据本报记者了解,尽管央企90%以上利润未上缴,但部分央企的成本负担和社会负担依然较重。以中铝为例,吕友清告诉本报记者,由于是传统老国企,中铝在生产经营中面临“与生俱来的高成本,降低成本的难度很大”。

  国机集团负责融资业务的一位人士也表示,大多数央企正面临转型,“转型就意味着需要资金”。

  方正证券方面认为,红利的开征或提高,意味着企业可自主运用的资金以及对普通投资者的可分配利润的相应减少;在中央维持对上述企业预算不变或者预算提高额度小于上缴红利额度的情况下,相关企业就必须开拓其他的资金来源,这将导致运营成本的提高,甚至降低企业的积极性。

  如何“用之于民”

  央企红利,即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俗称,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

  国资委研究局副局长楚序平对本报记者表示,公民目前分享央企红利的途径有三条:第一就是国有资本收益;其二是社保基金转持国有股;其三,国有企业的发展从根本上促进了社会公平和共同富裕。

  近日来,改革央企分红制度、要求央企主要分红用于充实社会保障基金、使央企的经营绩效直接与全民福祉挂钩的声音再次响起。

  上述呼声直接源于两组“一盈一缺”反差鲜明的数据。

  “一盈”是指,近年来央企利润数屡创新高。“一缺”是指我国目前社保资金巨额缺口的日益增大,全国社会保险基金缺口将在2035年左右达到高峰,每年会产生1000亿元的“赤字”。

  用央企红利来填补社保资金缺口,成为呼吁央企红利“用之于民”的途径之一。有关专家指出,央企只要拿出利润的1/10,就能堵上社保资金的窟窿,同时还可以大大缩小行业收入差距,缓解收入不公平的现象。

  李荣融曾经表示,国资委坚决支持把部分国企的收益转为社保基金。

  但目前,央企红利用于社保资金的数额非常小。据本报记者了解,目前,国有资本收益的支出方向主要是: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发展对国民经济具有重大战略和带动意义的产业,比如大飞机、核电技术等;其次是解决国有企业中历史遗留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弥补重大自然灾害中的资产损失,如2008年的汶川大地震,央企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就达815亿元;最后是用于解决企业退出、分离办社会职能等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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