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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开行原副行长王益未提上诉 法院将复核其判决

来源:新京报
2010年04月28日02:39
[提要] 4月15日,国开行原副行长王益被一中院认定受贿1196万元,构成受贿罪。但受审时认罪态度良好,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目前王益在前日上诉期满时未提出上诉,其死缓判决将由北京高院复核。其律师表示,王益的死缓也应该在他的预料之中。

  国开行原副行长王益受审”追踪

  本报讯 (记者王殿学)国开行原副行长王益在前日上诉期满时未提出上诉,其死缓判决将由北京高院复核。

  法院认定王益构成受贿罪

  4月15日,王益被一中院认定受贿1196万元,受贿数额较大,已侵害国家公职人员的廉洁性,构成受贿罪。但受审时认罪态度良好,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宣判后,对于是否上诉,王益表示“再考虑一下”。《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一审判决不服的,可在接到宣判后10日内上诉。王益4月15日宣判,上诉期满应是25日,25日为周日,根据法律规定,上诉最后一天顺延至26日。

  “死缓应该在他预料之中”

  据了解,王益26日仍未提出上诉。其律师表示,王益服从一审判决,不但认可判决的事实,也认可判决的刑罚。在王益之前,比他贪贿金额少得多的贪官有不少被判处无期徒刑或死缓,王益的死缓也应该在他的预料之中。死缓虽是生命刑,但与自由刑的无期徒刑相比,区别并不是很大。死缓判决生效之日起两年内,如果没有故意犯罪,必须减为无期徒刑,如有重大立功,还可以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而被判无期徒刑的,在认罪服法、接受教育和改造过程中,确有悔改立功表现的才可以获得减刑。而实践中,无期徒刑的“考验期”一般也是两年。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虽然王益未上诉,其死缓判决仍然没有生效,北京高院将对死缓判决的事实和刑罚进行复核。北京高院的复核有3种结果,一是认为事实和刑罚无误,予以核准;二是认为刑罚过重,直接改判;三是认为事实不清,发回重审。

  王益涉案始末:

  证监会前副主席王益被“双规”始末(图)

  王益被“双规”让整个资本市场为之震撼。一是王益身份特殊,从他的工作经历中,谁都看得出来此人背景深厚;二是牵涉面甚广,涉及人数众多;三是涉及数额巨大,不算广发证券借壳上市,仅太平洋证券蹊跷上市造就了至少9个身价10亿元以上的富翁;四是前期流布的一些传闻终于浮现庐山真面目。

  事发广发证券借壳

  前广发证券总裁董正青涉嫌内幕交易被调查过程中,证监会仍然在给广发证券上市的希望。据称,董正青坦白了“相关人士”,这些人大都是广发借壳期间参与暗箱操作的高管。

  据媒体报道,广发证券一位资深投行人士称,“1996年的,广发当时的领导特意把王益在西南财大的同一导师带的师兄请到广发当投行部老总,当时的广发高层就与王益关系不错了,那几年广发投行部和证监会项目审核员都很熟的。”

  介入国金证券借壳上市

  券商中的丑小鸭-国金证券借壳获批

  2007年,先有国金证券借壳上市获批。成都证券和云南证券连综合类券商都不是,业绩很差,华泰证券、国泰君安等一大批经营业绩不错的综合类券商还在IPO的道路上排队等候,而曾经券商中的丑小鸭却突击上市成功,这就是权贵资本给市场创造的财富价值。

  王益与魏东私交甚密

  其一,国金证券现任董事长雷波,是王益在证监会时期的秘书。

  其二,去年9月,由王益作词作曲的《神州颂》大型交响音乐会能在知名剧院巡演近30场,魏东功不可没,魏的哥哥魏锋更是亲自担当了《神州颂》演唱会的策划。

  王益其人

  29岁即成为中顾委秘书自视多才 在意其教授身份虚荣与骄横

  王益,男,出生年月:1956.4.1 籍贯:云南剑川,出生地:云南龙陵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主要学历:

  1978.09-1984.02:北京大学历史系本科、硕士研究生,分别获学士和硕士学位;

  1994.09-1996.09: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并获博士学位。

  主要工作经历:

  1985.11-1992.09:中央顾问委员会办公厅;

  1992.10-1995.10:国务院证券委办公室副主任;

  1995.11-1999.02:中国证监会副主席;

  1999.02-2008.06: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

  2008.06 因涉嫌“重大违规”,而被“双规”。

  2010.04.15: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王益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王益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金融明星的“私生活”

  王益受审牵出赵薇刘芳菲

  王益受贿金额为1190万元。其第一笔受贿金额来自香港商人李涛。李涛和王益早就认识,他在湖南承接一个高速公路项目时,通过王益获得银行贷款,并向王益行贿538万元。目前,李涛也已被捕。

  在检方举证时,李涛通过录像作证。李涛在证言中说,他在深圳开过一家百货公司,公司开业典礼时,王益前来出席,并带来女明星赵薇(音),典礼结束后,李涛给了赵30万元的出场费。此外,著名主持人刘芳菲(音)在北京买了一套房,月供上万元。于是,王益让李涛给了刘200万元,用于偿还房贷。后来王益事发被调查时,他让刘把200万元还给李涛,并让刘给了李涛4万元利息。此外,王益带孩子到美国拉斯韦加斯过年时,李涛给王益孩子的压岁钱就是1万美元。

  刘芳菲亲自做证 承认两人曾恋爱感情甚笃

  经核实,记者了解到,央视女主持刘芳菲作为证人,亲自出证言为案件作证,所证实的内容是,王益曾经收受李涛贿款,为自己偿还房贷,而该房屋位于北京。李涛的证言显示,王益事发被调查时,让刘把200万元还给他,并给了他4万元利息。

  在庭审中,作为证人的刘芳菲的证言被当庭出示,内容证明王益收受贿赂为其缴纳房款。据证实,两人曾经是恋人关系,但在案发前其实已经分手。

  赵薇经纪人回应:赵薇根本不识王益

  知名女星赵薇被指卷入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王益涉嫌受贿一案,她经纪人今日对外回应,根本不认识王益,当初参加的只是一个简单、单纯的商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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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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