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交警部门26日透露,即日起集中整治“陕O”号牌车辆,对于交通违法的“陕O”号牌车辆,一律依法按上限处罚。
陕西省公安交警总队称,从即日起,“陕O”号牌车辆同其他民用号牌车辆一样,交通违法行为一律录入交通违法行为信息系统,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罚。未处理的车辆不得检审验,不得转籍过户;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陕O”机动车号牌、行驶证和使用其他“陕O”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违法行为,一律对违法驾驶人行政拘留;对伪造、变造、挪用的“陕O”机动车号牌予以收缴,扣留违法机动车,一律对违法驾驶人依法律规定的上限罚款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