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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禁查乙肝”政令发布已两月 恐成一纸空文

来源:人民网
2010年04月29日10:04
  国家三部委不久前联合下文,要求在入学和招工过程中,除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然而,3名乙肝“斗士”近来明查暗访武汉133家医院,却发现仅有10家按章办事。对此,社会各方均希望国家关于“禁查乙肝”的细则早日出台(据《武汉晚报》)。

  国家“禁查乙肝”的政令发布已两个多月,然而武汉133家医院居然仅有10家按章办事,这一方面说明,从纸上权利转变到现实权利需要一个过程,社会上根深蒂固的乙肝歧视观念,非一朝能除。另一方面也说明,“禁查乙肝”政策还存在漏洞。目前的政策对医院违规检测乙肝行为,未设定严格的处罚标准,也缺乏必要的监管。而医院在乙肝检测上,又存在利益驱动。在这种情况下,医院对执行“禁查乙肝”禁令必然存在“阳奉阴违”的现象。

  我国乙肝病毒携带者超过1亿人,约占总人口的10%,其中部分是因不安全注射造成的,40%是通过母亲传染的。虽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早已下发《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不得歧视乙肝患者,更不能因为求职者携带乙肝病毒,在入学就业上设置障碍。教育部也曾明确要求高校不得拒绝录取乙肝病毒携带者,有关部门要求各地在公务员招考中不得将携带乙肝病毒作为拒绝录用的条件。然而,这些规定在现实中流于形式,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和执行,乙肝歧视问题在现实中还相当普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求职者的入学、就业等方面的权利。而所有这些乙肝歧视,往往是从乙肝检测开始。从这个角度来看,取消乙肝检测可谓意义重大,是走出消除乙肝歧视的重要一步。

  政策是标,意识是本。消除乙肝歧视,包括用人单位在内的各方,陈旧、固有的观念应紧随政策一道改变,一道进步。要想让“禁查乙肝”政令不再沦为一纸空文,笔者以为,一方面是要加强乙肝公共卫生教育,将乙肝教育纳入中小学健康教育,加大科普力度,让所有人认识到乙肝只通过血液、性接触和母婴途径传播,乙肝病毒携带者对社会和他人并无传染的危险;另一方面要严格法律政策的执行,职能部门加大执法的力度,同时,尽早出台相关细则,消除乙肝歧视存在的土壤。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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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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