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秀岩:现行婚姻法体现法律对女性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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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人民网
2010年04月29日18:08
人民网北京4月29日电 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宋秀岩今天下午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就婚姻法颁行60周年相关主题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宋秀岩在介绍现行婚姻法在保护妇女权益方面的主要内容时说,现行婚姻法在保护妇女权益方面的内容上更加明晰,一些法律规定充分体现了法律对弱势,特别是对女性权益的一种保护。
宋秀岩说,2001年婚姻法修正的时候,首次在我们国家的法律当中明确规定了禁止家庭暴力,这确实是为保障家庭成员,特别是妇女和儿童的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除此之外还在维护妇女权益方面作出很多新的法律规定,比如规定了女性在特殊时期男性不得提出离婚。
第二,明确了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原则。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来处理,法院受理也要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性权益的原则来判决。
第三,设立了离婚家务劳动补偿制度。因为女性要抚养子女、照料老人,她应该也协助另一方工作付出了比较多的义务,所以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提出请求补偿。
第四,离婚的损害赔偿制度。男女双方是平等的,但是在离婚当中女性受到的侵害相对多一些。所以,在离婚的时候,无过错的一方有权请求进行赔偿。
第五,完善离婚困难经济的帮助制度。比如离婚之后,女性由于没有经济收入或者生活当中遇到了困难,应该从住房等个人财产当中给予适当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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