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星航空财产分配方案高票通过 债权人受偿率为13.68% 公司即将被注销
本报讯(记者徐前山)昨日上午进行的东星航空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上,债权人就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表决,获高票通过。
受偿率13.68% 高于多数破产企业
昨日的会议在市中院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东星航空公司破产管理人提交的《破产管理人工作报告》、《债权人审查报告》、《破产评估、审计情况摘要》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最后,经债权人会议表决和市法院裁定,财产分配方案确认东星航空公司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总额为2.28亿元,扣除应当支付的优先债权和依法应予提存的分配额外,普通债权人受偿率为13.68%。
东星航空破产管理人委托律师张杰说,相对于许多受偿率为零的国内外企业破产案,东星航空13.68%的普通债权受偿率在破产案中并不算低。
分配方案高票通过
昨日,记者在债权人会议上看到,与前两次债权人会议的激烈交锋相比,此次会议十分平静,会议进展顺利。管理人一一回答部分债权人的提问后,债权人以高票通过财产分配方案。
据统计,昨天到会表决的债权人为135家,所持表决权总额902,632,092.36元;收回表决票133张,其中同意122家,不同意11家;弃权2家。同意率达90.37%,同意表决权额占无担保债权额93.51%。
申报债权总额缩水60%
自武汉中院于2009年8月30日受理东星航空公司破产案来,经过13个月的进程,完成对东星航空公司的债权审查、债务清收、资产审计、财产变现工作。
据悉,截止27日,共有232家单位和个人向东星航空公司破产管理人申报共计278笔债权,申报债权总额为59.84亿元,经过管理人审查确认,此次债权人会议确认的债权总额为9.32亿元。
东星航空注销“百日倒计时”
破产管理人委托律师张杰介绍,根据还款原则,债权要优先支付所欠职工工资、社保费,以及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以保障职工权益不受损失,然后才是普通债权人。
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后,将按照本次会议通过的财产分配方案进行分配。与此同时,管理人还将依法对提存的少量债权额进行审查确认,并根据分配方案依法适时进行第二次分配。全部的财产分配可望在3个月内完成,然后申请注销东星航空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