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占用了底楼大厅的部分公摊面积。 记者 吴珊 摄 本报讯 (记者 万丽萍 实习生 付迪西)石坪桥阳光心殿小区的业主夏先生向记者投诉称:购房合同上明明写着大厅的公摊面积有425平方米,而他们实际使用到的面积只有约50平方米,另外300多平方米被一家酒店占用了。目前,九龙坡区房管局已介入调查。
昨天,记者来到石坪桥阳光心殿小区B栋。该栋楼位于石坪桥正街,大厅内有两道门,一道门通往电梯,电梯外面积约50平方米。另外一道门是一个酒店的大门,酒店里有前台、茶餐厅和休闲区域,部分区域已被割成包间。
B栋的业主夏先生介绍,2003年他买下了9楼的一套房子,购房合同上写着大厅的公摊面积有425平方米。当时大厅比较宽,可以通过大厅的后门直接到小区的花园。去年4月,一些工人来到大厅施工,用一道玻璃将大厅300多平方米的面积隔出并占用。去年底,酒店开业了,又将侧门的一个消防通道和通往小区花园的通道占用了。
“这是我们的公摊面积,属于我们每个业主所有。”该栋楼的李女士说,在大厅修酒店并未得到他们的同意,业主多次向物管反映,也没有得到解决。
夏先生向记者出示了购房合同,其中一页是“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包括冒厅、门厅、通道、梯间等,其中门厅(底楼大厅)面积是425平方米。
该小区一名物管工作人员介绍,这家酒店是小区一名业主开的,该业主买下了该栋楼的二楼和三楼,设置为酒店的房间,因经营需要就将一楼大厅使用了。他说,酒店确实占用了底楼大厅的部分公摊面积,物管曾多次要求整改,但酒店并未执行。而对于酒店占用的公摊面积究竟是多少平方米?物管称没有计算过。
记者找到了该酒店的一名工作人员,他称,底楼大厅内,酒店占用的位置是花钱购买下来的,但相关的产权资料在总公司,无法出示给记者。
据悉,业主已向九龙坡区房管局反映了此事。该局信访接待室一位男工作人员对记者说,公摊面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产权也属于业主,若没有经过全体业主同意,他人不得私自占用或出售,目前他们正在调查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