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灾群众凭证领救灾款物
来源:
人民网
2010年05月02日06:07
本报玉树5月1日电 (记者周东平、傅丁根)今后,青海玉树地震受灾群众将凭证领取救灾款物,由青海省民政厅监制的相关证件已印好并送至玉树。
证件的绿色外皮上印有汉藏两种文字。以户为单位,所有受灾群众都根据这个证件上登记的家庭成员、户主等家庭基本情况领取救灾款物,每领取一次救灾款物,都要在这个证件上登记清楚时间、品种、数量、单位、经办人和领取人等信息,保证救灾物资有序发放。玉树县民政局的工作人员介绍,证件的有效期限为两年,从2010年4月14日至2012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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