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捡到一个手机,里面存着手机主人和男朋友的亲密视频,男子王某以此威胁失主,要求对方付出3万赎金。今天,桐乡法院将开庭审理此案。
今年1月14日,家住嘉兴市桐乡的朱珠(化名)丢了手机,被今年32岁的台州男子王某捡到。王某无意间发现,手机里有一段涉及个人隐私的视频。于是他动起了歪心思:“我当时就想用这段手机视频来敲诈手机的主人。”
王某通过手机通讯录上的号码,辗转联系到了失主,告诉对方,手机他捡到了,要的话跟他联系。
为了逼迫朱珠掏钱“赎”手机,王某在电话里特意提到他已经看过手机中的视频了,那段视频公开后对她以后的生活会影响很大,要求她拿10万元到20万元来赎回。
经过讨价还价,最后王某将“赎金”下降到了3万。他没想到的是,朱珠已报了案。王某随即被警方抓获归案。
本报通讯员 桐检宣
本报驻嘉兴记者 竺军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