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称,他在平顶山新华区法院院长办公室里被打 商报记者 田仲煜 实习生 赵卓/摄 |
“新华区法院院长李光掐我的脖子,副院长李俊生抓我的头发,打我耳光。”昨日上午10时许,在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的办公室,当事人翟留军3次跪倒在地,哭诉陈冤。
这天,是全省法院开放日,张立勇将他搀扶起来,请他坐下慢慢讲。
听完情况,张立勇要求立即查处,若情况属实,绝不姑息。
■商报记者 王红伟
通讯员 李冰 刘珂 郑丽君 实习生 王迎节
法院开放日
男子3次跪倒在地
每年的5月4日、6月1日、8月1日、9月9日和12月29日,为全省三级法院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的统一时间。
“今天很幸运,能遇见张院长。”昨日是制度出台后的第二次开放日,上午10时许,在省高院,来自平顶山的31岁小伙子翟留军冲到了参加活动的学生前列,突然跪倒在地,痛哭起来。
他说,他到平顶山新华区法院申诉,结果遭到了院长的殴打。“新华区法院院长李光掐我的脖子,副院长李俊生抓我的头发,打我耳光,执行局局长余红军打我耳光、从二楼追打到一楼,用脚踹我”。
张立勇立即将他扶起,让他坐下慢慢讲。在陈述详情时,翟留军3次跪倒在地。
院长指示 立即查处并在网上公布结果
翟留军说,他是一名采煤工,2006年3月24日清晨6时许,在挖煤时受了伤。因单位不给申报工伤,引发了纠纷。
2008年7月1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翟留军是工伤。7月2日,单位就派了一个姓潘的同事跟踪他,还不时挑衅打骂他。
约9天后,两人发生了肢体冲突。
结果,那个同事做了法医鉴定,左手骨折构成轻伤,翟留军被判刑6个月。
“那个鉴定是假的,我根本没有打他的手,但没人理睬,直接把我抓了起来。”翟留军说,出狱后,他不停地申诉。他说,一审法官伪造了证人证言,与事实不符。
翟留军称,2009年10月,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驳回了他的申诉。他找到新华区法院要求解释,结果遭到殴打。
“你看我的头,缝了3针。”昨日,翟留军拢起头发,指着头顶处说,那天,他到新华区法院院长办公室,被李光掐着脖子推了出来。
听完控诉,张立勇叫来省高院纪检监察室的负责人,要求“中午饭不要吃,立即前往查处,若情况属实,必须严惩”。
昨日上午11时许,在院长、青年法官与青年朋友互动环节中,有大学生询问“翟留军的案件,能否在网上公布调查结果”。
张立勇表示,一定会在网上公布结果。
各执一词 打了没打 说法不一
对于翟留军的控诉,李光予以驳斥。
“那有可能吗?”他说,省高院纪检监察室的同志已经介入调查,一切都会水落石出。
“翟留军经常打官司,在我们法院都打了39次,你和他打几次交道就了解他了。”电话中,李光说,他有腰间盘突出病,根本不会动手打人,也没有动手,他们法院的其他同志也不会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