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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周正龙被撤销缓刑收监
曾因虎照造假获刑2年半 法院称其缓刑期违反监管规定
晨报记者 李晓明
一度沉寂的陕西“周老虎”事件又起波澜。“五一”假期中,传来缓刑期间的周正龙被法院带走的消息。昨日,晨报记者向陕西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核实,周正龙确实于4月30日被法院裁定撤销缓刑,收监服刑。至于撤销缓刑的依据,是周正龙在缓刑期间违反了相关监管规定。
因为缓刑期间并没有限制人身自由,所以并不折算刑期,周正龙被重新收监后,等待他的将是剩余的两年差两天的刑期。
缓刑期内仍坚称虎照为真
陕西镇坪县农民周正龙因华南虎事件而闻名全国。2007年10月12日,陕西林业厅公布了周正龙用数码相机和胶片相机拍摄的华南虎照片。随后,照片真实性受到来自网友、华南虎专家和中科院专家等方面质疑。2008年6月29日,陕西政府通报周正龙所拍摄的华南虎照片系造假。2008年9月27日,周正龙一审获刑两年零六个月。同年11月17日,周正龙终审承认造假,获刑2年半缓期3年。
缓刑期间,周正龙仍不甘寂寞,又坚称看到老虎的脚印,而且再次提交申诉书坚称虎照为真,要求改判无罪。折腾数次,不了了之。然而,临近今年“五一”假日,“周老虎”事件又起波澜。据知情者透露,4月30日,正在缓刑期间的周正龙突然被法院带走。当天傍晚,周妻罗大翠收到了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份文件,该文件列举了一名村支书和一名乡镇干部的证言,该证言说周正龙没有积极配合监管人员,缓刑后也没有及时汇报思想情况和活动情况。因此被裁定撤销缓刑,收监服刑。
法院调查核实后撤销缓刑
记者昨日向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求证此事,对方表示,确有此事。
晨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了解到,法院作出上述裁决的主要依据是周正龙在缓刑期间违反了相关监管规定。据介绍,周正龙案终审宣判次日,周正龙即结束羁押回家,交付原地公安机关镇坪县公安局进行监管。2009年元月,当地公安机关为周正龙制订了其缓刑期间应该遵守的10条规定,包括会客等。周正龙在上面签了字,表示认可。实行监管后,公安机关用《监管日志》每天记录其活动。辖区的城关派出所专门有一名民警负责,一是保护他,二是监督他的执行情况。根据监管规定,每周五,周正龙必须到城关派出所报到一次,进行汇报,可到了今年3月底以前,他一共只去过一次。监管民警提醒多次,周正龙仍屡教不改。周正龙的说法要么是“忘了”,要么是“没人”。
对此,公安机关根据监管情况,建议对周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并提交了数次监管谈话记录、当地镇村干部的证言、监管日志以及谈话时录像的光盘作为证据。4月30日,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派员前往镇坪县,在镇坪县法院对周正龙不服从缓刑监管的情况进行了实地调查和核实,当天作出了“撤销缓刑”的裁定。
刑期还剩两年差两天
周正龙被重新收监后,等待他的刑期将是多久?据法院方介绍,目前周的刑期还剩“两年差两天”。
记者从法院人士处了解到,周正龙的刑期为两年零六个月,扣除宣判之前的羁押时间,还剩“两年差两天”。因为缓刑期间并没有限制人身自由,所以并不折算刑期。
法院方表示,如果周正龙积极改造,仍然是可以获得减刑或者假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