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去年中国各地都暂停了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2010年以来,江苏省在全国率先确定上调最低工资标准。随后,浙江、广东、福建、上海、天津、山西、山东等地陆续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都在10%以上,一些省份超过20%。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透露,今年还将有20个省份计划调整工资标准。 五一起,宁夏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增幅达24.9%。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资福利处处长张月明:“这次调整工资标准是自1995年以来,第7 次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这次调整以后,能够保障低收入的生活水平。”吉林省新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5月起执行,平均涨幅为22.9%。这也是自2007年7月以来,吉林省首次调整最低工资。 随着“五一”临近,广东省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将开始施行。全省大部分市全市采用一个标准,仅韶关、河源、汕尾、清远、揭阳、云浮六市部分困难地区采用五类660元/月标准;广州、珠海根据“有条件的地区可在省确定的标准上适当上调”的规定上调了标准,广州市提高到1100元/月,珠海市提高到960元/月,略高于省政府原定的一类1030元/月、二类920元/月的标准。深圳也将制定实施新的最低工资标准。
调整后吉林省内的最低工资标准分为四个档次:长春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82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6.3元/小时;吉林、松原市区和延吉市月最低工资标准78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6元/小时;四平、辽源、通化、白山、白城市区和珲春市月最低工资标准73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5.6元/小时;长白山管委会和其他县(市)月最低工资标准68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5.2元/小时。
湖北省政府26日下发通知,决定从5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据了解,此次上调幅度从150元至200元,其中武汉市中心城区的最低工资标准调至900元。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24.9%,同时对非全日制劳动者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也平均提高18%,5月1日起执行。
4月1日起,浙江省将对全省最低月工资标准进行调整,其中最高一档的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100元,而这个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水平目前全国领先。
2010年福建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由2007年的5个档调整为4个档,分别为900元、800元、700元、600元。经过这次调整后,最低工资标准最多的增加了220元,平潭、建瓯、漳平等3个县(市)从480元调到700元,调整幅度为45.8%。最少的也增加了120元,闽清等28个县从480元调到600元。
记者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今年4月1日起,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从960元上调为11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8元调整为9元。
从2010年4月1日起,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820元、每小时4.7元,调整为每月920元、每小时5.3元。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人每小时7.8元调整为每人每小时8.8元。
从4月1日开始,山西省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地区850元,二类地区780元,三类地区710元,四类地区640元。煤矿井下从业人员月最低工资标准为:井下采掘人员1600元,井下辅助人员1400元。全日制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相应提高。
山东5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类:920元、760元、600元,比原标准平均增长21.2%。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宣布,从2月1日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据测算,此次调整各类地区的最低工资涨幅都超过了12%。调整后,我省一类地区的最低工资水平已经和上海、杭州等地基本持平。 部分省市计划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桂生表示,目前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测算工作已经完成,预计在7月份,该标准将在现行的每月800元的基础上上调10%。
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局长侯小川称,今年将完善公务员工资和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推进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工作,并提前做好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准备工作。此外,今年将提高城镇职工平均工资、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据了解,我市现行的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类地区,主城为一类地区,为每月680元。这个标准是前年开始执行的,去年没有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是因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
不止企业自发探索激励保障措施提高劳动者待遇,各级政府也相继出台措施,保障劳动者体面劳动。早在2004年初,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就颁布了新的《最低工资规定》,明确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
鉴于低收入群体的现状,扭转收入分配差距逐步扩大的关键就在于提高这部分人的收入。最具有普遍意义的做法就是,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帮助低收入群体增加收入。
收入差距过大是分配领域的最突出问题,解决办法是坚持“提低”与“控高”并举。一方面,要把提高农民、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以及企业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等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作为重点,通过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建立工资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等措施来“提低”;同时,公共财政应优先投向民生领域,在二次分配时应当明确从财政收入中切出一块并逐年增加,用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社会救助等标准,切实保障低收入群体和无收入来源者的基本生活。 (来源:新华网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