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最新要闻 > 世态万象

年轻男女网上结识相约见面 女网友醉酒惨遭强奸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5月07日13:44
  男女网友网上结识相约见面,在女网友醉酒状态下,男网友与其发生性行为,女网友事后得知报案,男网友近日被裕安区法院以强奸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现年27岁的被告人熊某与受害人余某在网上结识,认识一周后的某天晚上8时许,熊某与余某同在市区某网吧上网聊天,约夜里10时许,熊某提议外出谈心,余某应允,后二人来到九墩塘公园谈心,继而又到东大街一大排档吃夜宵,二人各饮一瓶啤酒,共饮二两五一瓶的白酒,12时许,余某酒后头晕,走路已不稳,熊某遂提出开房休息并将余某一路扶至宾馆,进房间后,余某倒床而睡,熊某随即解脱余某衣服并对其实施了性行为。期间,余某说句“不要碰我”。事后,熊某将余某下身内衣穿上,并留下纸条离开宾馆。次日凌晨3时许,余某酒醒,发现手机不在,即认为熊某所为,遂报警称手机被盗。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在酒后无意识下,被告人与其发生性行为是违背妇女意愿,其行为属刑法规定的构成强奸罪的其他手段。同时被害人讲“不要碰我”这句话得到被告人供述印证,从保护妇女角度,不可苛求被害人在酒后有确切的话语,应作趋利被害人的解释即为拒绝的意思表示,这个方面也能反映被告人行为时违背妇女意愿,构成强奸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强奸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指控罪名成立,予以采纳。结合被告人有自首情节,据此,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中安在线)
转发至:搜狐微博 白社会
责任编辑:马涛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