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记者 蒋铮 通讯员 唐晓玲 杨艳
把层高拉宽、把飘窗做大,开发商一方面将其算成建筑面积要购房者埋单,一方面却不用为这些“偷来”的建筑面积多交税费。日后,这种“面积博懵”的行径,将不再行得通。昨天广州市规划局公布了新的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征求意见稿,欢迎市民提出建议。
由于开发商向政府缴纳的各种费用中,建筑面积是主要的参考指标,预计《征求意见稿》出台后,以前爱钻“建筑面积”空子的开发商,将多交一大笔费用,进而逆向逼高以“小复式”、“大阳台”为卖点的楼盘售价。但规划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新办法出台后,对广州楼市影响应该不大,“因为这些开发商都知道自己在打擦边球,做得太过分的,早已被规划局卡住”。
飘窗高超2.2米要算面积
据了解,《征求意见稿》的出台,主要是针对广州实际情况,为国家相关规范———《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查漏补缺。广州住宅流行的大飘窗、小复式,日后都要明算面积。此外,住宅内的阳台、入户花园、设备间等半开敞空间,也要明算建筑面积。
住宅套内半开敞空间的投影面积不得超出套内建筑面积的15%。也就是说,假如整套房子总建筑面积为70平方米,飘窗、阳台最多只能做到10.5平方米,超过这个数的部分,全部实算建筑面积。
非居住建筑的空中花园、活动平台、阳台等半开敞空间,外围有围护结构或栏杆高度为1.5米及以上的,按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外围无围护结构且栏杆高度不足1.5米的,按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飘窗飘出楼房的进深一般不得超过0.5米,高度一般不得超过2.2米。不符合要求的飘窗按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花池、结构板、空调外挂机搁板等飘出楼房、无围护结构且进深不超过0.5米的,不计算建筑面积,假如有围护结构或位于楼房内或进深超过0.5米,则按半开敞空间的标准,另外计算建筑面积。
层高超3.3米按两倍算
开发商通过把住宅层高建高,内藏“小复式”、“小错层”,卖出高价却不用多缴税费的办法,将来也行不通了。按照《征求意见稿》,除复式住宅的客厅外,住宅层高一般不得大于3.3米;小空间的办公、商业用房的层高一般不得大于4.5米。层高超出上述范围的,则一层按两层来计算建筑面积。
位于中山大学南校区对街的广州双子星花园,当年便以“小复式”的概念开卖。其楼房套间都是复式结构,拥有4.3米的超级层高,虽然有的套间面积只有50多平方米,但通过“大阁楼”的办法,一楼做客厅厨卫,二楼是卧室,因此楼价比周边要高出一半有多。按照建筑面积计算,开发商相当于把这些“阁楼”挣得的所有收入都盘入口袋。
“这种做法,实际上是占用了公共资源。”规划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大多数开发楼盘都是按照建筑面积支付土地出让金和缴费纳税,增加层高,相当于“暗加”建筑面积。比如说,同样是10层楼,普通楼房可能是30米高,“暗加”的楼房“个头”却超过40米,占用更多的城市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