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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设“质量奖” 追求卓越品牌质量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5月07日18:03
  中新网泉州5月7日电 (林永传 郭斌)记者7日下午从福建泉州市质量评选管理实施意见通报会上了解到,泉州市政府设立的“泉州质量奖”于本月正式实施。

  据了解,泉州市质量奖是泉州市政府在质量领域授予的最高荣誉,用于表彰在泉州市经济领域中实行卓越绩效管理、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企业。

  泉州市质量奖的评选遵循企业自愿申请,优中选优,公正、公开、公平,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原则,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获得市质量奖荣誉的企业不超过5家,获得该奖项的企业将由市财政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奖励。

  泉州企业如要申报需满足企业上年度产值在10亿元以上且纳税达5000万元以上等7项硬性指标。泉州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泉州市去年产值超过10亿元的企业高达45家,但每次获选企业不超过5家,因此评审将采取优中选优的原则对申报企业进行选拔。评选有效期为两年,期满后还可重新申请。

  据悉,企业一旦获奖,除获得50万奖金外,还可享受《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企业争创中国世界名牌产品的实施意见》中的相关优惠政策。企业在获奖有效期内,可在其产品、宣传广告等方面使用“泉州市质量奖”荣誉称号,但须注明获奖时间和有效期。同时,企业还将优先被推荐参加福建省质量奖的评选。

  泉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期企业就可向泉州市质监局了解相关情况,质监局也将尽快推出相关评选措施及实施细则向社会公布。

  泉州市质量奖的启动,将进一步深化泉州市品牌带动战略,引导和激励企业追求卓越的质量管理,提升泉州经济社会整体竞争力,为海西经济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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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anz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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