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政协委员需要什么素质
来源: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2010年05月10日07:13
十届省政协委员学习培训会上,委员热议“三大意识”——
本报记者 王欢 实习记者 秦勇
每天凌晨两点处理完公务,早上9点赶到十届省政协委员学习培训会场,尽管很累,但省政协委员龚彪却一堂培训课都没缺席:“我是今年省政协新增补的委员,省政协委员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职责,我以前还不是很清楚,希望这次培训帮我找到答案。”
寻找答案的并不仅仅是龚彪,参会者在学习中思考,在交流中热议:“一名合格的政协委员需具备什么素质?”答案,在5月8日十届省政协委员学习培训会第一期结束之际清晰起来。
学习意识:
角色转换需要加强学习
教授出身的张平委员难忘2008年第一次参加政协全会的情景,她基本不知道作为政协委员需要履行什么样的职责,所以一个提案也没写,也不知道写什么、怎样写。
“那次政协全会对我思想上的冲击比较大,我们都是有自尊心的人,肯定不能接受自己当政协委员却不知道做什么和怎么做的状况,而要改变这一状况,唯有加强学习。”张平说,她参加新委员培训时仔细做笔记,在政协全会期间认真学习会议材料,会后又查阅了一些相关材料。在第二年的政协全会上,她提交了两份提案,其中一份被评为优秀提案。
“无论何时,我们也不能淡化学习意识。”在省政协委员周莉蓉看来,尽管政协委员是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的优秀人士,其本职岗位上的职业素养已经得到广泛认可,但是要当好政协委员有个角色转化的问题,在此过程中特别需要加强学习,才能发挥好委员的主体作用。
“特别是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工作任务更重,领域更广,要求更高,我们只有把学习作为一项长期任务,不断提高自身理论、思想、文化、专业素养,才能更准确地把握政协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更好地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罗布江村委员认为,当前特别要加强对《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学习,并结合自身专业,强化对社会经济发展中新现象、新知识的研究,使自己的思想更加深邃,眼界更加开阔。
责任意识:
发挥好“三个作用”是应尽的政治职责
“我们不能只把政协委员称号作为一种荣誉,还应该看作是一种政治责任。发挥好委员在本职工作中的带头作用、在政协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在界别群众中的代表作用,是合格政协委员应尽的政治职责!”大会发言中,唐明远委员的话激起阵阵掌声。
这份政治职责牢记于心,要求委员们在社会生活中随时做个有心人。彭学松委员讲述了他的心得:平时要勤于观察、思考和积累,重视对社会各类现象的分析、归纳、整理,梳理出带有普遍性和代表性的课题,拟定个人年度提案的题目、纲要,并开展有针对性的调查研究。
这份政治职责如此厚重,鞭策委员们不断提升履职水平,做到言之有物。“我在写提案时确定了6项选题原则:一是虽然重要但领导机关还没有发觉的问题;二是领导机关已发现但还没有提上日程的问题;三是领导机关已提上日程但还没有好的解决办法的问题;四是相关部门也有对策但还不够完善或者还没有付诸行动的问题;五是相关部门已采取了一些措施但工作还不到位的问题;六是某些只有专业人士才能发现并提出解决方案的问题。”张平说。
团结意识:
无论工作内容还是工作方法都要讲团结
团结和民主是政协工作的两大主题,作为政协委员,团结意识必不可少。
“应进一步强化团结协作能力。政协是相互联系、有机统一的整体,只有每个人都尽职尽责,并与其他同志密切配合,才能建立起协调运转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周莉蓉对此深有体会。她们在开展饮水安全相关课题调研中,邀请水务、环保、公共管理等各方面的委员和专家参与,多角度的观察问题,让反映的情况更加真实客观,方案有用可鉴,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的肯定。
不仅工作方法上要讲团结,工作内容上也要有团结意识。“我们来自各个界别,就应该以发扬民主、增进团结、协调关系、化解矛盾为重要着力点,当好界别群众的联系人和代表人。”唐明远委员在会上这样说,在日常工作中也是这样做的。担任政协委员以来,他撰写和提交了一系列关于教育、文化、出版的提案和社情民意,占到所提交的提案和社情民意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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