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国内要闻 > 时事

浙江规范市委书记用人行为 禁止离任前提拔干部

来源:法制日报
2010年05月10日07:20

  浙江省委近日作出规定:市县委书记不得在离任时或离任前三个月内突击调整、提拔干部,否则将追究其责任。

  浙江省委近日印发了《浙江省规范市、县(市、区)委书记用人行为暂行办法》,规定,当出现领导班子换届、领导干部职位出现空缺、机构变动需要调整配备、领导班子或者领导干部存在突出问题需要调整、完成重要任务需要调整配备五种情形时,市县委书记可以根据组织部门的建议,决定启动干部调整动议。

  但是,市县委书记不得在机构变动、已经明确本人离任时动议调整、提拔干部,不得在任期届满、任职年龄到限前3个月内动议调整、提拔干部。确因工作需要的,要事先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而且,不准在集体酝酿和党委会讨论干部任免时,对拟任免人选首先发表倾向性意见。

  浙江省委的这份文件指出,市县委书记是该地区干部选拔任用的第一责任人。凡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对干部使用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或对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用人不正之风查处不力的,将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转发至:搜狐微博 白社会
责任编辑:news5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