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幸媛:大陆学生在台结婚 可以选择继续念书
来源:
中国新闻网
2010年05月11日09:28
中新网5月11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大陆学生赴台就学法案即将在台当局“立法院”闯关,万一陆生来台后跟台湾人谈恋爱、结婚了,怎么办?台当局“教育部长”吴清基昨天语出惊人地表示,陆生来台若和台湾人民结婚或生子,“只要违反来台目的,就会遣返,再以依亲方式来台,但不准再入学”。稍后“陆委会”主委赖幸媛强调,陆生在台结婚,还是可以选择继续念书,但不计入陆配依亲期程。
据报道,吴清基的说法是根据台湾“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的规定,即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从事与许可目的不符之活动或工作,应强制出境。“陆委会”副主委刘德勋解释,此为法规执行问题,如果陆生来台就学后结婚,应不会做此认定。刘德勋说,无论如何,陆生婚姻在台湾是被承认的。
据报道,陆生来台政策马英九政府已准备两年,但台当局“教育部”对民进党提出的状况题,还是准备不足。“立委”邱议莹询问,若陆生来了一年就和台湾人恋爱结婚,该怎么处理?赖幸媛强调,大陆人士来台只能有一种身分,如果是学生就只能读书,“现行规定就是这样。”
吴清基回应,若有与来台目的不符的行为,就要遣送回大陆。以结婚来讲,若遣返后再以依亲身分来,“我们就不准再入学,陆生来台办法会清楚规定。”此举形同陆生不能在台湾谈恋爱、结婚生子。
对此,有“立委”质疑,有哪一条法规规定来台湾读书不可以结婚、不可生小孩?连番追问,吴清基、赖幸媛一时答不出来,台下官员忙著递纸条,麦克风转来转去还是没答案。
民进党“立委”简肇栋讽刺,陆生来台问题非常复杂,吴清基才到“立法院”答询一个多小时,“三限六不”立刻加了“不准结婚、不准生小孩”,成了“三限八不”。
国民党“立委”吴育升也呼应民进党“言之成理”,认为“教育部”的政策论述太弱,吴清基回应,“这问题非常值得讨论,我们会虚心检讨。”
国民党“立委”郭素春稍后说明,陆生结婚若要在台湾登记,学籍立刻终止,再回大陆办来台依亲,依亲头两年,每年必须在台居住超过一八○天才能申请居留证,四年后可取得台湾籍贯。“也就是说,陆生来台恋爱、同居、生小孩都没关系,除非要登记户籍才有影响。”
赖幸媛下午提出相对完整的说法称,陆生的身分就是来读书就学,若和台湾人结婚,还是可以继续就学,但不管大学四年、硕士四年或博士八年,都不算大陆配偶停留时间,若要依亲,就重头开始起算。
郭素春批评,就算陆生从大一开始念到博士共十二年,加上依亲六年取得身分证,报考公务员还得等十年才能分发,共二十八年才能担任台湾公务员,“不知道民进党到底在怕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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