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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昆明市没证不能租房 剥夺外地人工作权利

来源:荆楚网 作者:杨国栋
2010年05月11日11:41

  昆明没证不能租房子是仇穷心理

  外地人再去昆明,如果没有居住证,就找不到工作,租不到房子。这是刚刚结束公示的《昆明市居住证管理规定(草案)》中规定的内容。该草案一周的公示期虽已过去,但草案引发的争议仍在继续。(中国青年报)

  虽然昆明市此举可能是为了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督促他们早日办理居住证。但草案规定的居住证办理门槛实在太高,一般人根本办不下来。要办理居住证,必须首先取得《昆明市临时居住证》,并连续在昆明居住一年以上、在昆明有固定住所和稳定工作。但没有居住证就找不到工作,租不到房子,当然也就无法提交以上证明。这是一个根本无法完成的任务。草案等于完全剥夺了外地人在昆明找工作和租房子的权利。

  这一规定如果得以实施,外地农民工就别想再在昆明打工了。因为就算来了,也找不到工作,租不到房子。没有了从事城里人不愿意干的苦、脏、累、险工作的农民工,昆明这座城市能否保持正常运转恐怕是个疑问。当然,也许城市管理者们早就有了准备。赶走民工后他们可以引入大量越南劳工填补中国民工留下的岗位空缺。因为草案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不适用本规定”。看来在昆明官员的眼中,老外可比本国同胞亲多了。

  当然,农民工要想留在昆明,也不是没有办法。虽然入籍外国或取得港澳台永久居住权难了点,但用一纸声明放弃中国国籍还是可以办到的。只是中国人在自己的土地上打工和居住,居然要以放弃中国国籍为代价,这未免太讽刺了吧。

  昆明市的居住证新政策与其说是为了加强对外来人口的管理,不如说是迎合了某些人的媚富仇穷心理。只要有钱买人均22.72平方米以上的房子,就可以落户昆明而不受居住证管理规定的影响。受居住证管理规定伤害最重的是那些处于社会最底层的农民工,他们成了最不受欢迎的人。

  同样想把外来流动人口中的穷人赶走的城市还有深圳。深圳市副市长、公安局长李铭称,“无业人员不清除出去,深圳没有太平。如果给我们依据,对3个月以上无正当职业的人,不租房子给他,请他回原籍。”官员们之所以会如此敌视外来流动人口中的穷人,无非是认为他们不能给城市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反而增加了城市的管理压力。为了便于管理,把穷人扫地出门无疑是最方便最快捷的选择。至于那些可能给城市带来大量投资和消费收入的富二代、二奶、炒房客、境外人士,哪怕一不小心触犯了上述规定,也不会成为驱逐对象,仍然会被奉为上宾。

  官员们的媚富仇穷心理其实早有表现:只占交通死亡事故不到5%的电动车被说成道路交通安全的最大隐患,限摩限电、压缩非机动车道成了很多城市缓解交通拥堵的首选方案;小排量汽车被禁上高架,理由是不安全;对流动摊贩进行“严打”却坐视别墅区的违章越建越高。现在更是变本加厉,干脆要把穷人赶出城了。

  明知不租房子给外地人的规定违宪,且与相关法律相抵触,官员们还敢这么干,关键是现有法律对外来流动人口的保护还远远不够。为了迎合部分本地居民对外来人员的偏见,同时减轻相关部门的管理压力,一些针对外来流动人口的歧视性规定便以地方性法规的名义堂而皇之的出现了。即便遭到反对,大不了撤销,作出这一决定的官员也不会受到任何处罚。如果问责制度足够健全,他们还敢这么乱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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