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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侨界纪念《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颁布20周年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5月14日19:54
  中新网5月14日电 (杨丽)北京市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保护法》)颁布实施20周年大会今日举行。中央“五侨”单位和北京市“五侨”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归侨代表,归国留学人员代表,律师代表和侨商企业代表相聚一堂,回顾《保护法》的实施历程,总结经验,探索规律,共同纪念20年来《保护法》的贯彻实行,以期推动北京侨务事业更好发展。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办、市侨办、市政协港澳台侨委、致公党北京市委和市侨联负责人,分别汇报了各自单位在贯彻落实《保护法》,以及维护归侨侨眷权益工作的开展情况。国侨办副主任马儒沛,致公党中央副主席严以新,中国侨联副主席乔卫,国务院法制局原局长孙琬钟,公安部原副部长胡之光,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昭玲等聆听了报告。

  会上,北京市副市长程红对今后北京市的侨务工作开展提出了三方面的要求:要深化对新形势下侨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发挥首都侨务的特有优势,团结领导侨务资源,为国家和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扎实工作,完善措施,以“首善之区”的标准,做好侨益保护和为侨工作;切实加强侨务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形成同心协力开展侨务工作的新局面。

  北京市归侨侨眷代表、归国留学人员和侨商企业代表也结合自身实际,说起《保护法》实施以来对自己工作、生活的影响。上世纪60年代曾受到文革思潮冲击的老归侨代表邓崇达说道:《保护法》及实施办法的颁布,让我们侨界人士重新抬起了头,直起了腰!北京希尔信息有限公司董事长何忠义是一名归国留学人员,他表示,自己在归国创业的过程中,切身感到了一种归属感,企业也成为受益者。

  “20年来侨商不同阶段有不同需求,侨务部门给予的支持也不一样。”侨资企业代表,北京吉野家快餐有限公司董事长洪明基说道。他结合自己公司的发展需求,以及各级侨务部门给予的支持,表达了感激之情。

  国侨办副主任马儒沛表示,《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是我们国家第一部涉侨的权益保护法律,标志我们国家依法护侨,依法行政的工作进入一个法制化的轨道,以纪念《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颁布20周年为契机,唤醒、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具有重要意义,也有利于通过涉侨法律法规做好侨务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于1990年9月颁布实施,是中国第一部保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的专门法律,2000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重新修订了《保护法》。1993年7月国务院制定了《实施办法》,2004年6月国务院通过了新修订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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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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