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危害学校幼儿园安全的犯罪活动将受严惩
来源:
新华网
2010年05月15日00:10
新华网北京5月14日电(记者周英峰、邹伟)针对有关学校、幼儿园安全问题的记者提问,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武和平14日表示,如果犯罪分子胆敢再采取这种手段,公安机关将依据刑法有关规定和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枪支的规定,坚决执法,毫不客气。
武和平说,中国是法治国家,不管什么原因,采取残暴的、灭绝人性的、轻易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严惩。近期发生的几起案件,作案人手持凶器、光天化日之下闯入学校和幼儿园,轻视甚至剥夺他人生命,而且剥夺的是没有任何抵抗能力的无辜儿童的生命。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将依照法律对这种犯罪行为进行严惩,树立依法治国的权威,震慑犯罪分子使其不敢以身试法。
武和平介绍说,伤害学生和幼儿园孩子的恶性案件发生以后,公安部和全国公安机关采取了一系列措施。4月29日到5月12日,两次召开全国公安机关紧急视频会议,连续下发三个通知、通报,针对校园、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作出四项具体部署。
武和平说,5月12日下午,公安部和教育部联合召开紧急视频会议,对切实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检查,要求抓好四项“落实到位”。特别是把落实重点放在了乡村、街道、城乡接合部、偏僻地区的一些安全防范最薄弱的学校、幼儿园。同时,对一些存在安全隐患的私立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以及各类青少年课外活动场所实行拉网式检查,防止漏控漏管,防止出现盲区和死角。到13日,公安部已经派出了18个督导组,到各地督导各项防范工作措施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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