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垄断企业2010年职工工资涨幅不得超23%
来源:
中国广播网
2010年05月17日13:35
中广网济南5月17日消息(记者柴安东)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3时22分报道,山东省政府近日发布2010年全省企业工资指导线,对垄断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上限做了规定。
山东省确定,以2009年全省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7898元为基数,2010年全省企业工资指导线为15%。这样做可能会让那些竞争性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不太满意,为此山东提出,即便是竞争性的国企,2010年职工工资增长也不得突破23%,这是最高上涨幅度的预警线,是上限。
对于弱势群体,山东提出了最低工资标准,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是920元、较为欠发达的是600元,中等程度的是760元,跟去年相比,三个档次的涨幅都超过20%,这是山东近年来最低工资标准的最大涨幅。
来源:中国广播网
上网从搜狗开始
民生视点
沈阳男子曾令军在这不足20平方米的厕所小家生活了五年,还娶了媳妇,生了大胖儿子……
今日热点
温家宝总理在记者会上表示,现在改革到了攻坚阶段…[详细]
汪成荣面临的奖金被收回再分配难题,并不是一个单一事件。[详细]